6旬翁受前軍人所託保管物品 箱內藏3槍、破萬發子彈遭起訴下場曝
61歲羅姓男子2012年在桃園龜山受何姓前軍人所託,保管封箱物品,豈料2、3周打開發現竟有改造步槍2支、衝鋒槍1支及制式子彈1萬3897發及一批槍枝零件。(翻攝照片)
61歲羅姓男子2012年在桃園龜山受何姓前軍人所託,保管封箱物品,豈料2、3周打開發現竟有改造步槍2支、衝鋒槍1支及制式子彈1萬3897發及一批槍枝零件。桃園地檢署依違反槍砲等罪起訴,桃園地方法院判6年6月,併科罰金10萬元。
桃檢調查,羅男自稱在2012年時,曾任軍職的何姓朋友交給他一批封箱物品,囑託他保管,但2、3周後他好奇打開,發現竟有非制式步槍2枝、非制式衝鋒槍1枝及制式子彈1萬3897顆、制式散彈145顆,還有一批槍枝零件等,另羅男今年3月也在臺北市西門町購買武士刀並放在住處。桃檢依非法寄藏非制式槍枝罪、非法持有刀械罪起訴。
法院認爲,羅男非法寄藏有殺傷力槍枝、子彈時間非短,且數量非寡,對於社會治安構成重大潛在危害,影響社會秩序情節重大。但念及羅男在寄藏期間,並未將槍彈、零件供自己或他人非法使用,且犯後始終坦承犯行,非無悔意之意。依非法寄藏非制式槍枝罪,處有期徒刑6年6月,併科罰金10萬元,非法持有刀械罪,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
另羅男2020曾在臺南市以6萬價格購買金屬槍管,並放在住處,不過經刑事局鑑定後,認爲「非屬公告之槍砲主要組成零件」,因此判無罪。
至於涉嫌交付槍枝、子彈給羅男的何姓男子,檢方確認真有此人,且曾在軍中任職,還在持續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