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虛增營收38億!知名上市公司被罰超千萬

本報記者 王登海 西安報道

在5年的時間裡,陝西航天動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航天動力”,600343.SH)虛增收入累計達到38億元,虛增利潤7213萬元。

近日,航天動力涉隋田力“專網通信”案件有了新進展,公司收到了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根據該決定書,航天動力因開展專網通信業務虛增收入及利潤、2016年至2020年定期報告及2020年臨時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證監會擬對航天動力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同時,上市公司及多名時任高管均被處罰,合計被罰金額1180萬元。

《中國經營報》記者瞭解到,在案發之後,航天動力的業績再一次現形,2021年、2022年,航天動力連續2年虧損,同時,航天動力披露的業績預告也顯示,2023年度,航天動力將再次預虧。

對於該案件的其他一些細節問題以及未來公司經營情況,記者致電並致函航天動力,截至發稿,未收到對方回覆。

虛增營收

航天動力是中國航天科技集團旗下的一家上市公司,成立於1999年12月,2003年4月上市。

在上市前十年,公司的營業收入節節攀升,從2004年的1.43億元逐步上升到2013年的13.87億元,但是公司的利潤增長幅度卻遠低於營業收入的增長幅度。2004年,公司的歸屬淨利潤爲0.2億元,在此後的十年間波動上升,到了2013年仍未破億,也只達到0.71億元。

而在2014年、2015年,航天動力的歸屬淨利潤連續2年下跌,2014年下跌至0.61億元,2015年下跌至0.5億元,這兩年的歸屬淨利潤同比下跌14.02%、18.48%。

爲了快速改變業績下滑的態勢,並滿足股東的考覈要求,航天動力在總經理辦公會的決策下,自2016年起與隋田力合作,參與其專網通信業務。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的事實,2016年至2020年,航天動力及其子公司陝西航天動力節能科技有限公司開展的智能數據模塊業務屬於專網通信貿易業務,該項業務屬於隋田力專網通信自循環業務的一個環節。

航天動力開展的專網通信貿易業務,相關交易均爲虛假、不具有業務實質,航天動力虛增收入、利潤,導致相關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年報顯示,2016年至2020年,航天動力智能數據模塊貿易業務虛增營業收入金額分別爲43458.54萬元、85360.20萬元、77242.79萬元、165951.30萬元和8217.08萬元,分別佔當期營業收入的24.09%、46.38%、40.92%、62.59%和6.58%,該項業務當期利潤分別爲788.03萬元、1977.61萬元、1871.30萬元,1353.23萬元和1223.17萬元,分別佔當期披露的利潤總額的20.66%、73.84%、50.38%、14.33%和36.01%。

按照以上數據計算,在5年時間裡,虛增收入累計達到38億元,虛增利潤7213萬元。

被罰超千萬

“航天動力之所以上當受騙,主要原因是負責初始決策和具體組織實施的高級管理人員個人舞弊。”在證監會披露的航天動力的陳述申辯意見中,航天動力表示,航天動力在隋田力專網通信自循環業務中屬於被詐騙的公司。

此外,航天動力還申辯稱,認定公司存在虛假交易證據不充分,其不存在虛假交易的故意,航天動力開展數據鏈貿易業務的真實目的是開拓新的業務,增加新的利潤增長點;也不存在虛假交易的行爲,其交易是真實的;認定其虛增收入、利潤缺乏法律依據;航天動力沒有與隋田力深度合作,不存在共謀,危害較輕;臨時公告披露不全面、不真實是韓衛釗基於謀取個人利益,未如實向公司經營管理團隊披露數據鏈貿易業務中的全部真實情況造成的等。

對於航天動力的申辯,證監會在綜合考慮了相關證據後,並未採納其申辯。並且表示,航天動力作爲國有控股的上市公司,違反國資委關於禁止融資性貿易、“空轉”“走單”貿易的規定開展融資性貿易業務和無商業實質的業務,與其經營範圍、國企的功能定位不符。

證監會認爲,隋田力的專網通信業務雖具有欺騙性,但信息披露違法的主要原因在於航天動力管理層規範運作意識不強,未能根據公司經營情況健全公司治理和完善內部控制,未按照公司重大事項決策原則,在業務開展前審慎開展調查和風險評估,並嚴格執行內部控制,未按照業務實質對交易進行會計記錄和信息披露。

根據證券法相關規定,證監會做出的處罰決定是,責令航天動力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0萬元的罰款;並對相關當事人分別處以5萬元至200萬元罰款,合計罰款金額1180萬元。

其中,郭新峰與隋田力進行過直接商談接洽,是航天動力與隋田力初始建立業務關係的主要決策人,是航天動力以墊資方式和2016年無實物流轉方式參與隋田力專網通信業務的主要決策人,行爲惡劣,情節較爲嚴重。同時,其以董事、總經理身份對2016年年報簽署書面確認意見,是航天動力定期報告信息披露違法行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航天動力發佈的公告顯示,郭新峰因違反證券法被證監會出具《市場禁入決定書》,被採取十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業績現形

事實上,早在2020年,監管部門就發現了航天動力造假的端倪。

2020年4月,航天動力披露了2019年年報。年報顯示,在智能數據模塊貿易業務領域,公司營業收入增長114.84%至16.6億元,佔公司總營業收入的62.95%,但該業務毛利率僅有1.78%。

此後,航天動力就收到了上交所的問詢函,對航天動力智能數據模塊貿易業務進行了詳細的問詢,問詢的問題包括開展智能數據模塊貿易業務的原因、供應商確定方式、採銷模式、交貨方式、庫存模式定價方式等。

彼時,航天動力回覆稱公司從事的智能數據模塊貿易業務涉及的智能數據模塊是公司基於已有的流體計量與通信系統中的物聯網技術的基礎上發展的一項新業務,針對該項業務,公司原計劃投建“智能數據模塊”產品生產線並完善生產工藝形成具備該產品的生產能力,但後期考慮到該類產品的生產技術壁壘及自主生產調試風險,經公司審慎研判,決定不投建“智能數據模塊”產品生產線,而是繼續以貿易形式開展該項業務,該項貿易業務能使公司獲得一定的經濟利益。

此外,航天動力還回複稱,公司通過一定的商業資源和渠道信息等獲取客戶和供應商情況,對客戶和供應商的背景、經營狀況、資質實力等信息進行了詳盡的調查,認可其具備履約能力,基於上述途徑自主決定客戶和供應商。

但是,證監會查實,與隋田力合作期間,航天動力該業務涉及的全部客戶和供應商均由隋田力及其相關人員指定,相關交易合同由隋田力及其相關人員提供,交易價格、數量等合同要素主要由隋田力方確定,航天動力不參與產品加工、倉儲及運輸環節,不具有交易標的的控制權,不承擔交易的售後責任,交易標的從供應商直接運輸至客戶,交易標的實質是沒有實際的第三方市場或使用價值的通信設備,除融資性貿易外,航天動力實際爲交易的資金通道方。

在案發之後,航天動力的業績也再一次現形,已經連續2年虧損。根據航天動力披露的數據,2021年、2022年分別實現營業收入12.26億元、12.75億元,歸屬淨利潤爲-2.579億元、-3996萬元,扣非淨利潤爲-2.765億元、-4784萬元。

截至目前,航天動力還未發佈2023年的年度報告。不過,根據此前公司披露的2023年度業績預告,航天動力預計2023年度,實現歸屬淨利潤爲-20500萬元到-16400萬元,實現扣非淨利潤-20000萬元到-15900萬元。

對此,航天動力解釋稱,公司主營業務受市場環境和合並範圍影響,收入較上年度有所下降,固定成本上漲,導致本年度毛利率較上年度下降,影響利潤6000萬元左右,同時,公司部分存貨受產品轉型及客戶訂單變更等影響,存在減值跡象,計提存貨跌價準備6500萬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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