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來科創板涉訴案件超300件,虛假陳述糾紛較爲集中

科創板5週年之際,司法服務保障層面帶來哪些借鑑?

上海金融法院是集中管轄涉科創板案件的專門法院,據上海金融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符望日前介紹,法院自2022年3月15日首例涉科創板證券欺詐糾紛案件2年多來,共受理科創板案件300餘件,涉16家上市公司,案件總標的額超過10億元。

科創板案件呈現哪幾方面特點?上海金融法院申訴審查及審判監督庭副庭長、研究室主任,科創板案件審判團隊負責人許曉驍表示,第一,從糾紛類型上看,以證券欺詐虛假陳述糾紛爲主,個別案件涉及股權轉讓、追償權等;第二,從涉訴企業來看,中小企業、小微企業佔比將近90%,這反映出相關企業在風控、經營規範性上的能力有待提升;第三,從地域和行業來看,涉訴科創板公司主要分佈在東部沿海的省份,行業多集中在計算機軟件與開發、生物醫藥、電子元器件等領域。

第四,從涉訴公司數量上看,科創板開市後的2年裡(上海金融法院)法院沒有收到案件起訴,一直到2022年開始受理首起案件,當年共5家,2023年增長到9家,2024年目前爲止是3家,“這可能是因爲科創板案件的發生和整體市場形勢有關,上市公司即便有自身問題,但如果股價還在上漲,投資者沒有損失也不會來提起訴訟;但如果公司股價處於下行週期或公司即將面臨退市了,投資者的損失和糾紛就會產生。”

第五,從相關公司行爲來看,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佔據首位,比如虛構貿易、提前確認收入等,以及沒有披露重大事項,包括一些合同履行的重大變化、對外擔保的合同等,還有部分公司是因爲預測性信息與實際最後的年報不符,股權激勵計劃之下沒有依法計提股份支付的費用等被起訴。

“司法審理和服務保障的過程當中,對於‘虛假陳述’的認定,以及公司虛假陳述行爲與投資者損失之間的因果關係,這兩者是關鍵且需要我們去恰當把握;與此同時,投資者損失計算也更注重精細化,包括和專業機構合作,將虛假陳述所造成的損失與其他市場因素造成的損失作出區分等。”

許曉驍也建議,一方面,科創板的會計規範性需要引起重視。許多案件均是由於公司提前或不慎確認收入、不當計提等行爲引發的,公司會計處理的合規性和準確性仍需進一步提升。另一方面,對於公司治理存在的風險隱患(董監高、實控人被訴案件增多),集團內部關聯交易的風控機制需要健全。此外,中介機構也需進一步發揮和落實好“看門人”作用。

“科創板是率先進行‘註冊制’試點的,也因此受到業內關注,但審理科創板企業、主板企業採取的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是一致的。”符望表示,對於上海金融法院服務保障科創板改革,一是在於強化規則創設,爲金融市場主體提供明確的規則預期;二是在於強化機制創新,包括形成了以示範判決、代表人訴訟、專業訴調對接爲主體的證券糾紛系統性解決方案等,爲科創金融糾紛化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三是在於強化協同治理,這包括司法與監管的涉訴信息常態化通報、風險處理等協同機制,以及跨域司法合作等。

近日,上海金融法院發佈的服務保障科創板改革5個典型案例,主要體現了科創板案件的集中管轄機制、專項審理機制、糾紛多元化解機制、風險協同防範機制外,還包括了長三角司法合作保障機制。

“我們之前審理了一個‘李某某與某科技公司申請司法確認調解協議案’,這也是我院通過訴前調解方式,並聯合浙江證監局,實現司法監管跨域協同並妥善化解公司證券虛假陳述糾紛的例子。隨着數字法院的建設,一些投資者起訴的內容可能不在證監部門的處罰範圍內,但我們也能與各地證監局溝通聯動,去更早發現並防範這些風險。”許曉驍告訴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