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調高3次 廣東最低工資僅次於上海 現排名大陸第二
廣東省政府上週發佈了《關於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下月1日起,提高全省21個地市的最低月薪及時薪。(示意圖,香港中通社)
廣東省政府上週發佈了《關於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下月1日起,提高全省21個地市的最低月薪及時薪。這也是2015年以來,廣東第3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廣東省的最低工資水平僅次於上海,現排名大陸第二。
廣東各市最低月薪的實額增幅介乎160元至210元人民幣(約695至912元新臺幣)。經調整後,廣州的最低月薪提高9.52%,達2300元(約1萬元新臺幣);深圳則提高7.27%,爲2360元(約1萬260元新臺幣)。廣深兩市的非全日制最低時薪爲22.2元(約97元新臺幣)。湛江則爲全省最低月薪升幅之冠,達21.99%,1720元。
南方財經網統計,廣東最低工資水平位於全中國前列,僅次於上海市。在北上廣深四座一線城市中,上海最低月薪爲2590元,排在首位,其次爲深圳的2360,第三爲北京的2320元,廣州則以2300元居末。
不過在增幅方面,廣州最低月薪在2017年至2021年間,增幅達21.37%,位列一線城市之首,北京的增幅爲16%,上海爲12.61%,深圳則爲10.8%。
廣東其他城市之中,汕頭、惠州、江門、湛江、肇慶的最低月薪爲1720元,非全日制最低時薪爲17元。韶關、河源、梅州等10個市,最低月薪爲1620元,非全日制小時最低時薪爲16.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