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交接...司法院長請辭是憲政慣例? 蘇永欽:沒這個道理

司法院前副院長蘇永欽今天以中華民國憲法學會理事長身分,參與「死刑存廢 全民參與-審議民主啓動」記者會。記者翁至成/攝影

準總統賴清德將於520就職,民衆黨立委黃國昌、國民黨智庫日前都提出,司法院正副院長應承擔政治責任,於520新總統就職前主動辭職,建立良好憲政慣例。對此,司法院前副院長蘇永欽今天稱,過去沒有這樣的慣例,也沒有這個道理,他解釋當年是因爲蔡英文總統要司法改革召開國是會議,認爲司法院難以獨立運作,自己纔跟着時任院長賴浩敏請辭。

蘇永欽今天以中華民國憲法學會理事長身分,參與「死刑存廢 全民參與-審議民主啓動」記者會,會後被問到,司法院正副院長是否有任期保障?520將至,是否有憲政慣例需主動辭職?蘇說,事實上沒有這樣的慣例,也沒有這個道理。

蘇表示,五權分立是絕對的分立,雖然憲法增修條文說,正副院長不受任期保障,但內容是模糊的,不受保障究竟是要隨着總統同進退呢?還是總統可以隨便換一個院長?由人解釋。他指出,司法院正副院長主動請辭,過去上沒有這樣的先例,有的話也只有一個,就是「我自己」。

蘇解釋,當年是馬英九跟蔡英文總統交接,520交接後,蔡英文在就職演說裡頭提到司法改革的意見,說要召開司法國是會議,「但這樣的意見,會造成總統跟司法院權責不清楚的問題,過去也從來沒有過總統推動過,更何況還在總統府召開」,他納悶這樣司法院是否還能獨立運作?是否還能超然於政黨政治,畢竟總統是高度政黨政治的產物,「當時想了很久,唯一妥當的是我辭職,比較好的方法是,蔡英文找理念上認同的爲司法院工作」,當年是跟時任院長賴浩敏同進退。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爲院長、一人爲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併爲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司法院前副院長蘇永欽(左二)今天以中華民國憲法學會理事長身分,參與「死刑存廢 全民參與-審議民主啓動」記者會。記者翁至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