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嵐前店長控未給加班費 加盟店主嗆:百大企業都這樣

50嵐前店長控未給加班費 加盟店主嗆:百大企業都這樣(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50嵐蘆洲中正、五股成泰及士林劍潭的前店長彭男日前於知名論壇抱怨加盟主拒絕依《勞動基準法》加乘延長工時加班費。(翻攝自爆料公社)

知名連鎖飲料店50嵐驚爆勞資糾紛,日前擔任50嵐雙北地區3間分店的前店長彭姓男子爆料,在職期間加盟店主不僅要求超時工作,還拒給加班費,更嗆他「百大企業都沒照法規在走」。臺北市勞動檢查處迴應,涉及雙北地區,因新北同仁已派員前往檢查,爲避免一事不二罰,故由新北取得管轄權。50嵐臺北區代理商深耕茶業公司表示,後續將依法深入調查

日前有一名彭男於知名網路論壇抱怨,自己過去身兼50嵐蘆洲中正、五股成泰及士林劍潭的前店長,疫情時期因人手不足,僱主要求所有正職人員加班,並未依《勞動基準法》給予休息時間、延長工作薪水乘倍。詢問僱主卻被回嗆「他同學百大企業都沒照法規在走、加班沒有加班費愛做不做你家的事、就遵照總部的規定,其他加盟店也沒照法規走」。

事後與店家調解,「僱主主張『無短付加班費』,且合意終止無給付資遣費之義務,但基於體恤勞方多年的辛勞,願平息爭議之前提下,給付19萬元慰問金作爲本案全部和解。」彭男說,然而調解過程資方律師不斷跳針,一下承認沒按法規走,一下又聲稱可能是誤算或漏算,最終調解失敗。

彭男爆料,資方律師稱,50嵐給加盟業主的指引上,不論職位2024年加班費就是時薪195元,對於PT或店經理職以下薪水是增加,但以店經理職位平均時數乘1.33或1.67確實低於,故僅有今年升經理職後的薪水會有計算錯誤部分。

勞動局迴應,此事涉及臺北市士林區、新北市蘆洲區、五股區,因新北同仁已派員前往檢查,爲避免一事不二罰故由新北取得管轄權,並呼籲僱主應切實遵守勞動法令,以確保勞工權益。至於未發給付延長工時加班費,勞動局說,依《勞動法》可處2到100萬元罰鍰。

此外,對於彭男指稱資方律師固定加班費問題,50嵐臺北區代理商深耕茶業公司表示,後續將依法深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