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核電廠加蓋 可再增12部機組

圖爲核三廠。(本報資料照片)

和碩董事長童子賢提核電延役加引進新機組,國內總髮電可以佔比到3成,一位前臺電核能高層主管直指,這不需剷平核一、核四廠就可做到,當初規畫4座核電廠時,就是以可蓋20座機組來設計。也就是說,現有4廠還有加蓋12座核能機組空間,佔比達3成絕不是問題。

這位已退休的前臺電核能高層主管指出,臺灣地狹人稠,要找新核電廠土地不容易,在現有核電廠以「延役」與「加蓋」並行,是最容易滿足國內低碳能源需求方式。

他表示,當初規畫核電廠布建,核一、二廠都以各蓋4部爲設計,核三與核四則可建到6部,合計20部。目前僅規畫8部,也就是說還有蓋12部機組空間。

這些都是以可蓋核四的進步型沸水式反應爐(ABWR)來說,但即使是要轉蓋童子賢所說的芬蘭OL3(第三代壓水反應爐EPR)的160萬瓩機組,他認爲,因機組大佔地較多,可能無法到12部,但還是可蓋不少。

以童子賢延役核二、三廠來說,要達到核能發電佔比3成目標,現有核電廠內只要再蓋5部OL3第三代壓水反應爐,或是8部ABWR的沸水式反應爐就夠。

對此臺電迴應,當初4座核電廠確實預留多蓋機組空間,如需增建,這些場地是適合。但是如果要增建,仍需得重做機組分隔、冷卻淨排水等工程評估,也絕不是說蓋就蓋,實際能蓋多少還要重看。

這位前核能高層語重心長說,重點還是要看執政者態度,有共識後團隊一起來解決,包括行政、技術、程序問題,幫忙引進外勞,協助材料調度,這樣提高核電,速度可以很快,反之,就可以卡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