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婚心已累!無良夫心情不爽就暴怒 隔層樓板才免打罵

無良夫心情不爽就暴怒家暴, 40年婚讓她心已累,向法院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萱與男子阿國(均化名)婚後育有3名子女,不料,阿國暴躁易怒,稍不順心便髒話怒罵小萱,甚至動手傷害、推去撞牆,對家庭生活開銷也不聞問,導致時常入不敷出,需向大姑借錢支應,雙方離婚後,阿國手足覺得這是「羞恥」,2人復婚後阿國卻變本加厲,隱忍悲慘婚姻40年,小萱最終仍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雙方所生的女兒到庭證稱,父母親的婚姻關係不好,從小就看到母親被父親打罵,臉跟手腳都有瘀青,打罵頻率則要看父親心情,印象中最少2、3個月打一次,罵則是天天罵,罵三字經、五字經,還有一些很難聽的話。

父母親10幾年前曾離婚,當時父親有道歉所以復婚,但父親還是會打母親,兄弟姊妹若是有去維護母親,就會一起被打,之後爲了避免父親打,所以父親住4樓,母親與3個孩子住5樓,這樣住了很多年,纔沒有再被打。而家裡開銷都是母親支出或借錢,而父親都不會給母親錢,也不會購買家中日常用品

法官考量,雙方結婚後曾同住,但阿國情緒控管不佳,長期對小萱做出不法侵害行爲,也未盡扶養義務,分居至今問題仍未解決,感情基礎顯已蕩然無存,已難繼續經營婚姻,顯無回覆之可能。

法官審酌,雙方婚姻發生破綻,雖肇因於小萱無法忍受,阿國長期對她的不法侵害而離家,而阿國傳統父權社會性別刻板印象,對小萱施以肢體、辱罵等方式,將生活所生的不順遂貶抑、歸咎於小萱,使小萱長期活在阿國權利掌握下。日前依法宣判,小萱依法乞求判決離婚,自屬有據,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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