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後有消息卻是討扶養 車禍失明男慘了!3孩獲准免養

40年後有消息卻是討扶養,車禍失明男慘了,3孩獲准免除扶養義務。(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近40年前因車禍導致失明,不料,2年後妻子就帶着3個孩子離家,他無力挽回,此後由他父親照顧生活,後來父親過世後,就由他的妹妹負責,但現因妹妹罹癌已無法繼續照料,他也因無工作能力,名下也無資產,未領有社會補助,因而依法請求孩子們,均按月各給付7733元。

法院審理,阿國的孩子們指控,父親當年長期酗酒不工作,酒後還對母親家暴,讓他們生活充滿恐懼,且他們自幼就與母親住在外公家,當時母親需兼職兩份才能維持家計,他們也接受家扶基金會的貧困兒童經濟扶助,大哥爲減輕母親的負擔去讀軍校,另2人也在高中起半工半讀,父親已約40年未曾聯繫。

法官考量,阿國現已經年71歲,因車禍失明而無法工作,目前未領有社會福利輔助,且自2014年起因不符合請領資格,因而無法領取國民年金,名下財產雖有機車1輛,但該車爲妹妹所有,現仰賴妹妹照顧生活,但妹妹也因罹癌無法繼續照顧他。

法官審酌,阿國因車禍失明而無法提供金錢,但他罔顧稚齡的相孩子們,亟需父親的照護關愛,卻對年幼的他們生活所需,以及成長狀況未給予關懷,且長期未探視、關心,導致毫無親情可言。日前依法宣判,阿國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應免除3個孩子對阿國之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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