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女問媽媽「下面怎麼有痣」 竟是因獸父多次指奸
▲3歲多的女童被父親在客廳指尖3次。(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新竹縣一名陳姓男子多次將手指伸入未滿4歲的女兒陰道中性侵,一直到女童後來二度問媽媽「爲何我尿尿的地方會有1顆痣?」才曝光,被新竹地院依姦淫幼女罪判刑8年。
據《自由時報》報導,陳男前年7月開始就對年僅3歲多的親生女兒性侵,在自家客廳以手指插入陰道3次,雖然事後女兒問母親爲何下體會有一顆痣時,被妻子質疑仍堅決否認。後來夫妻倆在103年5月離婚,因爲女兒又再次問媽媽相同的問題,經仔細詢問後才知女兒遭前夫指交,憤而提告。
雖然陳男法官審理時矢口否認犯行,宣稱是妻子要鞏固女兒的監護權、順便請求金錢賠償纔會提告,但因女童在只有社工的陪同下,還是明確指證父親確實有把她的內褲脫到腳踝處,並以手指插入她尿尿的地方、同一天做了3次,地點都是在客廳,因此認爲女童的證詞確實可信。
由於陳男違反女兒意願,觸摸身體隱私處導致女童心生畏懼、感受敵意或冒犯,出現夜驚、尿牀、活動量過激等情形,因此合議庭認爲,陳男爲被害女童生父,本應對女兒悉心照顧,竟爲一己私慾,將親生女兒作爲泄慾工具,殘害女兒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且犯後一再否認犯行,毫無悔意,依姦淫幼女罪判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