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女柬埔寨陪酒被逼賣淫!她條件差轉賣做詐騙 女經紀兩度無罪
▲吳女遭指控招攬多名女子到柬埔寨陪酒,強逼女子賣淫、詐騙,不過一審、二審均判無罪。(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佩蓁/臺中報導
臺中一名吳姓女子被3名女子指控,2022年4月間招攬多名女子前往柬埔寨陪酒,抵達柬國後吳女竟與綽號「胖哥」等3名男子聯手,扣留3名被害女子護照,並以2萬~5萬美金不等的價格,分別將3女轉賣到不同園區賣淫、詐騙。檢方依違反人口販運法等罪起訴吳女,不過一審、二審法官認爲被害人前後證述不一,無其他證據證明有遭吳女強迫至國外從事不法,判無罪。
判決指出,吳女2022年4月間招攬多名女子到柬埔寨一間酒店從事陪酒,吳女與酒店業者胖哥等3人,以辦理簽證爲由扣留女子護照,並以工作合約規定上班需滿3個月才能離開,否則要支付5萬元美金的高額賠償,強迫女子從事賣淫或詐騙,若不聽話就會被毆打、拘禁。
之後,吳女等人更以2萬至5萬元美金的價格,將3名女子小美、小甜、小琳(化名)賣到其他園區,其中小甜(化名)因「條件不好」,還被二度轉賣、逼籤20萬本票,事後3人趁工作人員不注意時脫逃,並尋求外人幫助返臺,全案才曝光。檢方認定吳女是「人蛇」並依法起訴。
臺中地院審理後,吳女否認犯行,辯稱她並未扣留小美、小甜、小琳等3人護照,其中小琳是她的國中學妹,當初是小琳自己說要到柬埔寨找做詐騙的朋友,才向她借錢買機票,另外2人則是透過應徵八大工作羣組主動聯絡她,她並未強迫3人從事賣淫、詐騙。
法管勘驗相關LINE對話紀錄及手機通聯後,發現3名女子證述前後不一,礙難遽信,未提出相關證據爲證,一審判吳女無罪;檢方上訴臺中高分院後,二審法官仍維持一審認定,判吳女無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