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138名兒少自殺死亡 民團籲「落實死亡回顧分析」並延伸至18歲

據衛福部統計,近3年共有138名未成年兒少輕生死亡,其中有11名爲11歲以下兒童。(生命線提供/林良齊臺北傳真)

據衛福部統計,近3年共有138名未成年兒少輕生死亡,其中有11名爲11歲以下兒童,有民間團體認爲,兒童及少年權益促進法衛福部應定期分析6歲以下的兒童死亡原因回溯,但去年公佈的報告卻僅有6縣市,呼籲應全面落實外,更應把比照國外把年齡延伸至18歲。

2019年自殺防治法修正通過,新增「責任通報」,使自殺通報人次大幅上升,家扶基金會社工處主任蔡雯瑾說,以未滿12歲的兒童來看及12歲至17歲少年來看,自殺通報主因分別爲「學校適應問題」及「憂鬱傾向」,且比率均快速上升,提醒社會要多注意學校及少年憂鬱症等議題。

蔡雯瑾說,家扶調查也發現,有21/6%的孩子曾有想死的念頭,但當孩子心情不好時,有49.8%不會使用任何管道求助、18.6%不跟任何人談,僅有16.6%尋求輔導室協助;她也說,據國外研究指出,有7成以上的孩子死亡前會透露相關訊息,但是否能有人接住他們,如透過社交平臺、數位等方式等,國家應適時修改策略,包括讓孩子自主選擇要不要接受諮商等。

兒盟發言人李宏文則認爲,臺灣兒少自殺原因包括同儕霸凌、家長期望過高、學習過勞外,也有部分來自家庭暴力、數位媒體暴力等,加上華人遇到問題時往往選擇隱藏,選擇輔導室協助又易被標籤化,導致輔導室空有資源卻沒有效果。

蔡雯瑾及李宏文均呼籲,現行兒少死亡回顧僅有6歲以下、遠遠不足,應延伸至18歲以下分析兒少死亡的原因、過程、如何防範,才能減少兒少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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