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惡徒拘禁賣帳戶人頭 卻因出門未戴口罩遭警攔查下場慘

朱男等3人拘禁賣帳戶人頭,在旅館恫嚇要把身體拆了,臺中地檢署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罪嫌起訴。(資料照片)

中市朱男、陳男及洪男幫收購金融帳戶集團看管賣帳戶的簿主,朱男及洪男在去年10月間將要賣人頭帳戶的吳姓男子及黃姓男子各帶到旅館,恫嚇不能亂跑,否則要把「身體給拆了」,控制兩人行動自由。朱及陳男因外出未戴口罩被警攔檢漏餡,兩人否認犯行,臺中地檢署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嫌起訴3人。

詐騙集團以人頭金融帳戶取得贓款,透過收簿集團對外收購帳戶,爲防帳戶「簿主」將帳戶掛失止付或者報警求救,收簿集團派人拘禁看守「簿主」。24歲朱男、21歲陳男在去年10月間在通訊軟體認識收簿集團,同意負責收購金融帳戶,並拘禁看管「簿主」,朱男並在臉書刊登收購金融帳戶訊息。

21歲鄭男閱讀訊息後,告知要出售金融帳戶的吳男,在10月28日下午陪同吳男搭計程車到汽車旅館與朱男碰面,朱男即恫嚇吳男:「乖一點簿要亂跑,如果亂跑,要把你身體給拆了」。事後,陳男找來洪男到旅館看管吳男,避免他逃跑。

鄭男在10月30日又帶要出售金融帳戶的黃男,與朱男碰面,將黃男帶到1處房間內看管,朱男要求他交付手機及金融帳戶存摺及提款卡後,指示洪男看管,直到隔天凌晨,朱男及陳男出門未配戴口罩,被警盤查攔檢,查扣手機及存摺、提款卡等一批,警循線救出被拘禁的被害人吳男及黃男。

朱男及陳男到案都否認犯行,辯稱僅收集團指示將黃男帶到旅館休息,他與吳男只是在車上休息,並未拘禁及恐嚇吳男。陳男辯稱,朱男找他幫忙,將錢匯到他的戶頭,他再將現金轉給朱男。

臺中地檢署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罪嫌起訴朱男、陳男及洪男等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