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警所具潛在被撞危機 彰化警方先用警車擋着
彰化縣警局清查出共有33處分駐、派出所具有遭衝撞的立即性的危險,4日已指示這些單位先以巡邏車停在大門口,以防止車輛衝撞。(警方提供/孫英哲彰化傳真)
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八堵派出所遭貨車衝撞,造成值班臺警員傷重不治,彰化縣警局在接獲警政署通令後,檢視駐地安全性,清查出共有33處分駐、派出所具有立即性的危險,今天指示這些單位先以巡邏車停在大門口,以防止車輛衝撞,並再通報警政署通盤檢討後續改善方案。
彰化縣警局後勤科調查表示,彰化縣警局轄下共有84處分駐、派出所及拖吊場,經各單位初步回報,具有高強防撞設施的有34個駐地單位,具中度級別防撞設施的有17處,具有立即性安全之虞的則有33處。
後勤科說, 17處具中級防撞的單位將先行加裝門禁警示器改善,33處具有立即性危險的單位則是先以巡邏警車放置駐地大門口,防範被車輛衝撞的危險,後續是否在大門前設置ㄇ字型鋼樑或水泥柱,將在通報警政署做統一規範後,再進行改善。
彰化縣警局具高度防撞措施的單位中,其中不乏具有巧思,以彰化警分局爲例,轄下的民生路派出所值班臺設在進入大門後的側邊,沒有遭直接衝撞的危險,另外,大竹派出所在大門口處就設有鐵製車擋與階梯兩道防護,車輛難以直撞衝撞進入派出所內。
這幾年才新建的民族路派出所的防撞設施也極佳,不但派出所正面及側面入口之前均有設置水泥車擋,派出所前也採階梯設計,可有效防止車輛毫無阻擋長驅直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