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億美元副手案想翻頁?法界:北檢分案偵辦 柯作證機率高

臺北地檢署

藍白合破局後,民衆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聲稱有人開價2億美元盼他擔任副手,雖柯事後改口「歷史已經翻頁」,但民衆黨黨員「486先生」陳延昶已向臺北地檢署告發開價2億美元的「掮客」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據熟悉檢方偵查事務的法界人士認爲,依據檢方分案時程,北檢應已分「選他字案」偵辦中,由於本案僅有柯及其幕僚證實過,研判檢方爲釐清案情,不排除傳喚柯或其知情的柯辦幕僚陳智菡等人作證協助調查。

柯文哲在藍白合破局後聲稱,有人開價1億美元盼他擔任副手、甚至喊到2億美元,甚至點名「余姓商人」、還有「將軍」、「魏先生」,柯辦幕僚還說對方曾留下名片,引發熱議。

柯辦發言人陳智菡曾接受網路節目專訪表示,這是曾在國民黨擔任過中央跟地方蠻高層級的官員,介紹阿拉斯加衆議員助理,真人有名有姓,一兩個月前拜會民衆黨,登記前甚至傳出羅森柏格想了解藍白合進度,她認爲,這些都是國民黨的干擾戰術。

被點名的余姓商人接受媒體專訪時,坦承有牽線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跟柯文哲見面,但「沒有2億美元、喬副手」。之後柯文哲改口說,藍白合過程,騙子、掮客、臥底、挖牆腳都有,但歷史已經翻頁,下決心要往臺灣新政治出發。

不過,針對柯文哲自爆2億美元喬副手一事,律師黃帝穎與民衆黨黨員「486先生」陳延昶到北檢遞狀告發「開價掮客」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搓圓仔湯條款」,認爲「開價」就構成犯罪,柯文哲應供出犯罪者。

律師黃帝穎認爲,《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84條規定「搓圓仔湯」的犯罪構成要件包括「行求」,依據最高法院見解,有人喊價2億元美元要柯文哲當副手,這不需柯文哲允諾,也不用等到「交付」,只要喊價就構成犯罪,最重10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