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騎士北宜競駛遭檢舉疑不滿 警三度盤查「持槍警戒」
警方表示,20歲呂姓駕駛消極不配合盤查,過程中還有逃逸意圖,故掏槍警戒。(警方提供/李奇叡新北傳真)
呂男的改裝排氣管。(警方提供/李奇叡新北傳真)
本月9日新北市新店區北宜公路32.7公里處,有2輛機車遭民衆檢舉來回於車道競駛,警方表示,其中1名20歲呂姓駕駛消極不配合盤查,過程中還有逃逸意圖,故掏槍警戒;不過呂男於網路社團發文指出,自己是被三度攔查,當時打算離開現場則是以爲員警已經開完單,認爲警方反應過度。雙方各執一詞,目前新店分局交通分隊正在進行調查。
呂男在臉書社團「北宜公路幹譙版」發文表示,自己當時和朋友上北宜準備追焦,在34公里迴轉處遭攔查,報完身分後被放行,後續他到32.7公里處的咖啡廳休息完畢,剛要離去又被攔查,隨後回到該處又被攔下,連續被盤查3次,讓他無奈說「是要被攔幾次」,引發員警不滿,在咖啡廳前大聲喝斥並開出不服稽查罰單,隨後懷疑他排氣管不合格,且合格單造假。
呂男表示,警方開完單後到他車後方,沒有告訴他是否可以離開,因此他認爲盤查完畢,可以離開現場,遂催下油門準備離去,但前進不到1公尺的距離,就看到2位員警掏槍、掏警棍朝我衝來,並再開1張不服取締的罰單,讓他決定告發2名員警。
新店警方則說,當時是接獲檢舉稱2輛疑似改裝排氣管,來回競駛,噪音擾人,遂前往盤查,當下聽見數輛改裝排氣管機車快速接近稽查點,故攔下進入路檢點接受盤查,但呂男態度消極又不配合盤查,因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1款告發。
警方指出,員警後續又發現該車有排氣管損壞不予修復的狀況,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1項第2款,制單舉發。
至於亮槍警戒一事,警方說明,該車行駛過程中發出巨大聲響,經檢視呂男排氣管後,發現未貼有環保單位認證之合格標章,認定有噪音超標情事,警當下返回巡邏車,欲拿取通報單據,通報環保單位,呂男卻發動機車意圖逃逸,因此隨即喝令停車,並掏出警棍、警槍警戒。
警方強調,呂男先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行爲,而後有逃逸之動作,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1項舉發,並告知後續如有任何異議,可向權責機關申訴,而呂男告發員警的部分,也已經進入調查程序,詳情仍待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