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被抓過!民進黨中市議員參選人又酒駕 法官怒判4月

綠營中市議員參選人林義偉今年9月間酒駕,宣佈退選,一審被判4月。(資料照片)

民進黨臺中市第五選區(潭子、大雅、神岡)市議員參選人林義偉在今年9月12日因酒駕被警查獲,隔天消息傳出,他立即以「做了最壞示範」宣佈退選,付出慘痛代價,臺中地院並以他曾在2020年間酒駕遭緩起訴,期滿後再犯此案,圖存僥倖之心態可議,依公共危險罪判他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林義偉屬民進黨參選人新潮流,曾任立法院副院長、臺中市長蔡其昌的助理,此次出馬參選潭雅神選區市議員,頗受看好。豈料,他在9月12日晚間11時許,開車行經臺中市西屯區黎明路和中科路口,因違規超越停止線,遭警攔停。

員警盤查時聞到他身上濃濃的酒味,現場做呼氣酒測,酒測值已超標,達0.85毫克。警方將他逮捕,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檢方復訊後無保請回。

隔天消息在地方傳開,蔡其昌受訪時表示,他對「酒駕零容忍」,林義偉酒駕讓人無法原諒,呼籲他應該「知所進退」。

隨後,林義偉也在網路公開宣佈退選及退黨,對於酒駕影響到民進黨形象表示抱歉。

臺中地院判決出爐,法官審酌林義偉曾在2020間因酒駕犯公共危險案件,檢察官以緩起訴處分,竟不知警惕,在緩起訴期滿後,再犯此案,漠視交通安全法令及公衆用路安全,圖存僥倖之心可議,犯後坦承犯行,判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