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條措施再“加碼”,青島誠邀“全球合夥人”

青島市政府日前印發《青島市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推出包括推進更高水平開放、提高利用外資質量、強化政策要素保障、推動外商投資企業科技創新、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健全外資招引工作機制等六個方面24條措施,以務實服務、真金白銀,誠邀城市發展的“全球合夥人”。

越開放,越發展;越發展,越需要開放。當前,創新動能澎湃、產業加速升級,跨國公司在中國發展迎來全新機遇。此時,青島從政策層面“加碼”,以更主動的姿態擁抱世界,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打造高水平對外開放新高地。

高水平開放,是穩步擴大的制度型開放,要主動對標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着眼拓展開放的廣度和深度,《若干措施》提出,支持重點區域率先開放。實施青島自貿片區提升戰略,在海洋經濟、金融服務等領域探索擴大開放措施;深化上合示範區改革創新,聚焦現代貿易、國際物流等領域對外開放,深入打造“一帶一路”國際合作新平臺。深化重點領域開放。深化與日本、韓國、德國、新加坡等國家在高端裝備、生物醫藥、清潔能源等領域的投資合作,加大對香港、澳門等地區在國際航運、金融科技、股權基金等領域的開放合作;依託外商投資企業境外資源和渠道優勢,面向更多國別(地區)以商招商引進外資項目,促進投資來源多元化。推動更多領域對外開放。承接落實好國家全面取消製造業領域外資准入限制措施,複製推廣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創新成果,支持有意願的外資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落戶青島,爭取電信、互聯網、教育、文化等領域擴大開放措施在青島先行先試。

強化重點領域精準引資,青島掏出“真金白銀”,誠意滿滿。《若干措施》明確,加大製造業外資項目政策支持。對年實際到賬外資2000萬美元(含)以上且固定資產規模2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新設製造業外商投資企業、1000萬美元(含)以上且固定資產規模2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增資製造業外商投資企業,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3%給予獎勵,最高獎勵1億元。加大現代服務業外資項目政策支持。對年實際到賬外資5000萬美元(含)以上的新設現代服務業外商投資企業、3000萬美元(含)以上的增資現代服務業外商投資企業(金融業除外),按用於實際生產經營、投向項目建設、形成實物工作量的外資使用金額的3%給予獎勵,最高獎勵1億元。

當前,外商在華投資結構持續優化,新質生產力成爲各行各業關注的熱點,也帶來了新的投資機遇。《若干措施》也有針對性地提出,加快重點產業外資引進。落實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結合青島重點產業鏈延展招商主線,瞄準前沿技術催生新質生產力,精準引進製造業、現代服務業領域外資項目,到2026年,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實際使用外資額佔比外資總額達到70%。優化外資空間佈局。落實招商引資“一盤棋”工作機制,支持優先引進符合本區域主導產業的外資項目;落實“首談首報”管理制度,對“首談地”不具備承接條件的項目,按規則進行有序流轉;強化全市功能區外資招引主陣地功能,力爭實際使用外資佔全市比重達到70%。拓寬吸引外資渠道。加大外資總部機構的招引培育力度,鼓勵製造業外商投資企業不斷向產業鏈兩端拓展業務,實現“生產+總部”轉型;積極爭取在我市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境內投資試點;推動符合條件的境內企業境外發行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支持外資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合資合作,鼓勵優質企業通過境外上市等方式利用國際資本;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積極爭取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免於登記試點政策,落實外國投資者境內取得利潤再投資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政策;開展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促進行動,力爭三年境內再投資實際使用外資比重提高至20%。

創新是企業競爭的關鍵。中國市場的創新紅利讓一些外資企業開始將中國作爲其全球戰略的支點,併爲其全球競爭提供源源不斷的動力。《若干措施》對推動外商投資企業科技創新給予了支持政策。支持外資研發中心設立。支持跨國公司和國際科研機構在青設立實體化研發創新中心或開放創新平臺,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及其研發中心承擔重大科研攻關項目;支持外商投資研發中心與國內企業聯合開展技術研發和產業化應用,鼓勵有條件的外資研發機構申報市級科技計劃項目。推動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貫徹國家數據出境安全相關法律法規,支持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開展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申報等工作,促進數據跨境安全自由流動。鼓勵外資研發中心加大研發投入。外商投資企業發生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依法享受稅前加計扣除。符合條件的外資研發中心採購國產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求的科學研究、科技開發用品,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青島對外資的吸引力,不僅在於市場規模、要素保障,更在於“一優再優”的營商環境。《若干措施》明確,持續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堅持外商投資企業圓桌會議制度,暢通表達渠道,做到“有事必應,無事不擾”;健全外商投資權益保護機制,貫徹實施外商投資法,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國民待遇;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外商投資企業依法依規平等享受本市產業發展支持政策,保障外商投資企業與內資企業依法平等參加市級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及標準制修訂工作;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水平,加強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機制建設,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專項行動;便利外籍人士工作生活,爲外商投資企業的外籍高管、技術人員及其家屬提供入出境、停居留便利,爲有需要的外籍人員提供“綠色通道”服務,爲符合在青永久居留條件的外籍人員受理永久居留申請,保障外籍人士支付選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