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前南京中山陵景區湖底沉屍案,警方披露偵破始末

每一起命案積案,都是一塊難啃的硬骨頭。可無論案發年代多麼久遠、無論逃犯藏得多深,南京警方都堅定“命案必破、積案必清”信念,耐心細緻、鍥而不捨,直至將兇犯捉拿歸案。

中山陵景區湖底沉屍案案發現場

2023年,南京警方創造了一個紀錄:一年之內,接連偵破本地命案積案7起,外地命案積案8起,抓獲命案逃犯16名,命案積案攻堅成效位居全省第一。

每一起命案積案的辦案過程,都遠超一部偵探小說。9月21日,南京警方詳細披露了一起23年前發生的中山陵景區湖底沉屍案偵破始末。

中山陵景區一湖中編織袋裡裝着女屍

2001年9月22日上午,南京市民撥打110報警:在位於中山陵景區附近的一個湖中,浮出了一個編織袋,袋內疑似裝有屍體。案情重大,南京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偵查人員火速趕至現場。

編織袋裡裝着女屍

據當年參加偵辦該案的南京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黨委副書記、副支隊長王海榮回憶,把編織袋打撈上來發現,屍體是有包裹物的,除了一個編織袋,編織袋裡還有幾十公斤的磚石塊,而編織袋是用尼龍繩捆起來的。

經現場勘驗,編織袋裡是一具高度腐敗的女屍,袋內還裝着大大小小十多塊磚石。除此之外,現場沒有發現任何能夠表明被害人身份的物品。

編織袋內裝着大大小小十多塊磚石

死者是誰?又是什麼人對她下此狠手?

“這些磚石塊和我們現場附近找到的城牆磚、水泥塊是吻合的,也就是說犯罪嫌疑人是在現場周邊就地取材,拿了這些石塊裝入蛇皮口袋裡來沉屍,這種可能性極大。”王海榮說,編織袋就是一些常用的,像化肥袋,銷售的面廣量大,不具有一定的特徵。

南京警方初步推斷,死者大約30歲,遇害已有一週左右。南京刑警隨即會同玄武分局成立專案組,全力開展偵查工作,同時發動全市警力廣泛走訪,以期儘快確認屍源。

“當時的受害人屍體被打撈出來已經高度腐敗,根本沒辦法辨認。”據南京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刑科所副所長俞衛東介紹,他們主要負責屍體現場勘驗,以及現場物證的檢驗檢查。

在接下來的法醫檢驗中,專案組又獲知一個重要信息:屍體的胃內溶物裡頭檢出了安眠藥的成分。死者是溺水身亡,也就是說,死者服用了大量安眠藥以後,被推入水裡。“這叫生前入水,溺水而亡。”王海榮說,據此分析,這應該是一起關係人作案的命案。

30歲左右的受害女子,昏睡中被裝進編織袋,還特意壓上十多塊磚石,拋進湖中,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駭人聽聞。由於線索極爲有限,專案組的排查工作從案發地周邊逐漸擴展至全國,雖然有不少失蹤人員家屬前來辨認。但屍體高度腐敗,面目全非,死者的身份遲遲無法確認,導致偵辦工作舉步維艱。

刑事新技術鎖定死者生前重要關係人

命案偵破,首要的是確定死者身份。

在南京範圍內,圍繞很多報案走失人員,南京警方逐一甄別,但是都排除了。死者身份無法明確,偵辦線索也就此中斷。但是,南京警方並未放棄,圍繞死者的生物檢材、物證等,在妥善保管的基礎上,多次組織警力分赴全國各地開展篩查比對,也沒辦法“比中”死者本人。

專案組偵辦線索因死者身份無法確認而中斷

王海榮說,20多年來,南京警方一直沒有放棄這個案件,除了繼續排查研判社會上的失蹤人員,還不斷嘗試運用新的刑事技術對死者生物檢材的個體特徵進行再分析。

經過一代又一代刑偵人的不斷攻堅,持續運用新技術、新手段拓展檢驗比對條件,終於,2023年9月22日,案情迎來了突破性轉機。

“我們比中一個人,應該是死者的親屬,跟死者具有血緣關係。”俞衛東說。

從2001年9月22日案發,到2023年9月22日比中相關信息,似乎是冥冥之中,在整整22年後的同一天,南京警方成功發現被害人的身份線索。

其實,通過生物檢材的比對分析,南京警方找出了一系列的人,其中一個叫許某某的,跟死者符合母子關係。情報研判也確認,許某某的母親許某,確實失蹤,2001年之後,在社會上沒有任何信息。

南京警方通過生物檢材的比對分析成功發現被害人的身份線索

據南京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七大隊副大隊長王磊介紹,2005年左右換髮二代身份證,上面照片通常是彩色的,但許某的身份證照片是黑白的,她至少沒辦理過二代身份證,而且她的人員信息裡什麼都沒有,非常可疑。這個許某,女性,非常有可能就是該案的屍源。

經查,許某是南京人,丈夫早年因病去世,獨自帶着年幼的兒子生活。可20多年來在社會上沒有留下任何信息痕跡,這種情況實在過於蹊蹺。

許某的母親跟偵查民警反映過,2001年時,她女兒跟朋友一起出去旅遊。老人提醒說天氣有點涼了,要帶點衣服出去。她說沒事,幾天就回來了。

根據許某母親的描述,那是女兒最後一次跟她通話,自稱外出旅遊之後,就再也沒有回來。

許某母親曾報過案。根據她的回憶及檔案記錄,該案發生後,所屬玄武分局找她覈實,但是,她根據女兒沒有穿耳洞的體貌特徵,以及案發後還收到過女兒消息等情況,否認了被害人是她女兒。

民警採集了許某母親的生物信息進行比對,最終確認,湖中沉屍案的被害人,正是許某!

殺人疑兇因其他命案已被判無期徒刑

專案組民警王磊清晰地記得,確認女兒被害的信息後,許某母親過來,手上拿了一個塑料袋,裡面裝的都是些零散的紙條、名片、借條等。

多年來,這位母親一直保存着與女兒相關的所有碎片信息,就是希望有一天能得到女兒的消息。那麼,犯罪嫌疑人是否就隱匿其中呢?專案組隨即對這些文字材料逐一進行甄別。

死者身份信息確認

據王海榮介紹,經過調查,許某失蹤前的最後一個聯繫人,就是帶她出去旅遊的鄧某某。

而許某的閨蜜也向民警反映,失蹤之前一次吃飯時,許某曾言,如果自己出事了,肯定是小鄧乾的!當時也沒人在意,他們認爲可能因爲喝酒了,一時的氣話或者開玩笑的。

許某母親說的鄧某某以及她閨蜜口中的小鄧是誰?是不是同一個人?與許某是什麼關係?許某被害是否與小鄧有關?南京警方的情報研判與外圍調查同步開展,最終所有線索都指向同一個人。

經過更加深入的情報信息分析,特別是圍繞死者許某的關係人深度研判,專案組發現鄧某某確實有重大作案嫌疑。

這個鄧某某,就是小鄧!許某生前與他關係十分密切,他會不會就是殺害許某的真兇?隨着對鄧某某調查的深入,南京警方獲知,鄧某某因犯故意殺人罪,正在監獄服刑。

原來,早在2006年10月,鄧某某因財產繼承問題,與繼母發生爭執,最後將繼母殺害埋屍小山村。

“因爲跟繼母發生矛盾,就在家裡把繼母殺害,然後移屍埋屍,相當於是案前有準備、有預謀的。”王海榮說,熟人作案、關係人作案,這一點是比較準確的。後面一起案件(殺害繼母)是專門找了一個地方,挖了坑以後把她埋下去,毀屍滅跡,延緩發案時間,轉移偵查視線等等。兩起案件的作案手段還是很相似的。

種種跡象表明,被害人許某生前與鄧某某有着不同尋常的關係。鄧某某在許某遇害4年後再次犯下命案,被判處無期徒刑。民警瞭解到,鄧某某因服刑期間表現不錯,積極尋求減刑,刑期只剩下幾年了。

真相大白!因情感糾葛迷暈將人沉屍湖底

2023年9月29日下午,鄧某某被押回南京公安機關再度開展審查。

犯罪嫌疑人鄧某某被解回再審

剛開始審訊,鄧某某什麼也不說,拒不認罪,包括怎麼認識許某的,他都否認。“給我們的感覺,他還是比較冷靜的,很鎮定,面對微笑,拒不認罪。”王海榮說。

南京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九大隊副大隊長索皓認爲,對於鄧某某來講,這個時候心理壓力是非常大的。因爲服刑待這麼多年,而且表現比較好,還有4年時間就要被放出來,馬上看到希望了,具有僥倖和抗拒心理。這個心理壓力怎麼能突破?這是要考慮的一個具體問題。

據瞭解,服刑期間,在司法部門管教下,鄧某某積極表現陸續減刑,眼看着還有短短几年就要重獲自由,此刻面對警方訊問,一直處於極度牴觸的狀態。

“想一想,如果這個事情不交代,是不是公安機關掌握的證據不是很充分?他總有這樣的心理。”索皓說,所以在審訊過程中,我們也給他傳遞一種信息,那就是警方已經掌握了大量證據,你做了這樣的壞事,賴不掉,應該認罪伏法。

鄧某某交代了殺害許某的全過程

面對強大的心理攻勢,鄧某某的心理防線逐漸崩塌,最終交代了殺害許某的全過程——因爲情感上的糾紛,雙方矛盾加深,鄧某失去理智,起了殺心。

這天,鄧某某買了些酒菜,把準備好的安眠藥摻進酒裡,騙許某喝下,然後趁許某昏睡,把她裝在蛇皮口袋裡,開車將其帶到城牆附近一處湖邊,最終將其沉入湖底。

當年荒無人煙的案發現場,早已成了碧水藍天、綠樹成蔭的遊覽熱地。在民警帶領下,鄧某某指認了作案地點和經過:城牆,磚頭、石頭,湖邊,浮萍,因爲湖水很深,沒有拋到湖中心……再次來到這裡,回憶起當年血腥殘忍的一幕幕,鄧某某卻鎮定自若,彷彿是在訴說別人的故事!

無論是故作鎮靜,還是真的已經麻木不仁,鄧某某都必將爲自己的罪行付出應有的代價!

(來源:南京警方、南京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