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點後上廁所被處分,是校園管理失範

據媒體報道,近日,山西省懷仁市一高中生因在23點後上廁所,被學校記嚴重警告處分,並自費打印“自我認識”1000份分發。此事引發網民關注。

學生在熄燈後上個廁所,竟然要挨一次警告處分,而且除了寫檢討,還要花費百元自費打印分發?正常的生理需求,被學校上綱上線地認定爲重大違紀,如此荒謬的處罰決定,着實讓人匪夷所思。它不僅忽視了學生的基本權利與尊嚴,更是對教育本質的扭曲與背離。

面對輿論質疑,懷仁市教育局就此事發布情況通報,要求學校負責人作出深刻檢查,並對管理制度進行優化。然而,此事雖小,暴露的卻是教育理念的偏差,學校的反思和改進,顯然不應僅停留於個案處理的層面。

學校表示,熄燈之後不許上廁所,是爲了營造安靜的入睡環境。應當說,封閉式寄宿制學校,夜間學生若來回走動,確實可能會影響到他人休息,對於正在衝刺高考的高中生來說,保持良好的夜間紀律和秩序,當然十分有必要。

問題在於,學生深夜要上廁所,是再正常不過的生理現象,哪怕沒有及時報告老師,也遠遠不該和“重大違紀”劃等號。學校制定紀律管理措施,應該正視這種客觀的生理需求,而不是“一刀切”連深夜上廁所的權利都禁止。

更關鍵的是,對涉事學生的處罰,明顯超出了正常的尺度。僅僅是深夜上廁所,就要自費打印檢討分發,學生需要爲“莫須有”的過錯承擔費用,加重了學生的經濟負擔,同時這也不啻於對人格尊嚴的一種羞辱。

對於當地教育局的處理辦法,很多網友並不買賬,這種情緒完全可以理解——相較於學生上廁所被重罰,教育部門卻只是要求學校負責人作出深刻檢查,對涉事老師提醒談話,如此輕描淡寫的處罰,和學生遭受的“小過重罰”明顯不對等,難免會加劇外界的不滿和質疑。

當然,這些質疑的聲音,說到底還是希望學校能嚴肅自省,在制定規章制度時更人性化,能充分考慮學生的實際需求,尊重學生的基本權利,避免“一刀切”和過度懲罰。

跳出個案來看,此事也是校園管理失範的一個縮影。一些寄宿制學校爲了便於管理和提高成績,便打着“爲學生好”的旗號,實施軍事化管理措施。但軍事化管理不等於忽視了基本的人性關懷,更不能隨意侵犯學生的合法權益。

這種不合理的管理手段,無視並壓抑了學生的基本需求,機械化的管理方式對學生的身心成長造成了不容忽視的傷害。長此以往,只會限制學生的個性化發展,偏離教化育人的初衷。

爲此,學校管理者要不斷自我反思調整,在教育懲戒和人性關懷之間尋找平衡。校園管理應當更加鬆弛有度,尊重學生的基本權益,守護學生健康成長。(熊志)

(來源:光明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