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事件76週年 法稅改革聯盟喊話:不能「選擇性」轉型正義
民間團體認爲太極門是冤案,228時要求政府也應該平反。(法悅改革聯盟提供)
今天是228事件76週年,法稅改革聯盟、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等多個民間團體,在臺大國際會議廳舉辦「以太極門案件 檢視臺灣轉型正義」的論壇,邀請陳清秀、黃俊杰、吳志光等多位法界學者,檢視臺灣轉型正義,與會學者認爲轉型正義不能有選擇性。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陳清秀以德國的立法精神爲例指出,德國的行政法通說判例認爲,人民對政府有公法上請求權,縱然時效消滅,政府有道義責任要履行,不能說過了時效就不算,只要事證明確,就該還給當事人公道,這就是衡平法理。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暨仲裁人陳逸南指出,在民主化初期1996年12月19日發生的「太極門冤案」,歷經三位法律背景出身的總統(陳水扁、馬英九、蔡英文),受害人窮盡法律途徑,仍無法得到平冤昭雪,是否意謂着「黨國司法」幽靈仍在,轉型正義未能發揮功能,令人感到相當遺憾。
律師陳祖祥認爲,國家擁有公權力,如果缺乏監督制衡的機制,勢必會去做些壞事,這是人性使然。歷史雖然不會重複,但總是驚人的相似,228轉型正義回過頭來看27年前的太極門事件,有太多驚人的類似,從違法搜索、羈押逼供、媒體抹黑等手段,最後查無實證,竟要求國稅局配合以逃漏稅進行迫害。被稱爲法稅228的太極門案,如果沒有獲得平反,就代表其中違法濫權的過程沒有得到糾正,代表這些事情可能會發生在每一個公民身上。
淡江大學外交系教授張家麟表示,轉型正義應該要還原歷史真相,絕對不能還原選擇過後的真相,太極門案事證明確,然到現在還沒有得到平反,這在政治上是種恥辱,在宗教的歷史上也是個恥辱。千萬別把轉型正義當做政府鬥爭的工具,而是用它來凝聚共識,建立民主憲政的手段,果能如此,這將會是臺灣之幸、百姓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