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證監會十大重磅政策
財聯社12月31日訊(記者 林堅)資本市場已經到了向高質量發展加快轉變的階段。2024年,隨着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召開、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舉行、新“國九條”出爐,爲資本市場未來發展提供了方向指引,一系列政策制度也相繼推出。不僅如此,證監會新任主席亮相,新晉副主席到位,人事調整帶來了新的風貌、新的變化,突出維護市場穩定這個關鍵。
從財聯社記者大致統計的數據來看,2024年,證監會會同相關方面在積極推進新《證券法》《公司法》的貫徹落實下,就發行上市准入、上市公司監管、退市、行業機構監管、交易監管、稽查執法等出臺政策文件,系統制定、修訂了70多項制度規則,其中也形成了資本市場“1+N”政策文件框架。
哪些制度政策的發佈影響深遠?經過財聯社記者梳理,主要有五個方向內容,集中體現在十大類制度政策發佈上。
NO.1 一攬子從嚴制度發佈,確保資本市場公正
資本市場“1+N”政策框架的形成是2024年監管層面制度發佈的首要關注點。這最先看到是在3月15日,證監會制定出臺了《關於嚴把發行上市准入關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試行)》《關於加強上市公司監管的意見(試行)》《關於加強證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監管加快推進建設一流投資銀行和投資機構的意見(試行)》以及《關於落實政治過硬能力過硬作風過硬標準全面加強證監會系統自身建設的意見》等4項政策文件。
這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臺都體現了一個字“嚴”。3月15日,證監會修訂《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輔導監管規定》,要求輔導機構制定執業標準和操作流程,關注首發企業及關鍵人物聲譽,拓展監管信息源。5月10日,證監會發布《關於加強上市證券公司監管的規定》,要求上市證券公司迴歸本源、提升質量,發揮引領行業發展的領導作用。
7月5日,證監會聯合多部門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資本市場財務造假綜合懲防工作的意見》,提出17項措施,從五個方面打擊財務造假;9月6日,證監會發布《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入股擬上市企業監管規定(試行)》,加強管理,確保資本市場公正。
NO.2 多條以投資者爲本的舉措推出
從制度端發佈再到證監會多次公開發聲,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是證監會的法定職責,也是工作的重中之重,是監管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直接體現,這也體現在2024的監管工作。
就在“5·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活動,證監會集中發佈《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發行類第10號》《關於完善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深入推進訴源治理的工作方案》以及相關自律組織、投保機構業務規則等10項與投資者保護密切相關的制度規則。
此外,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10號——市值管理》,強調提升公司質量爲核心,通過提高經營效率和盈利能力,合法運用多種方式促進公司投資價值與質量匹配。指引明確了董事會、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責任,對主要指數成份股公司和長期破淨公司提出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計劃的要求,並嚴禁以市值管理爲名的違法違規行爲。
NO.3 融券業務、量化交易新規全面落地
2024年,爲貫徹以投資者爲本的監管理念,證監會對融券業務採取了一系列加強監管的舉措,這受到關注。從時間線上來看,全面暫停限售股出借;轉融券市場化約定申報由實時可用調整爲次日可用,對融券效率進行限制;暫停新增轉融券規模,以現轉融券餘額爲上限,依法暫停新增券商轉融券規模,存量逐步了結;二是要求券商加強對客戶交易行爲的管理,嚴禁向利用融券實施日內迴轉交易(變相T+0交易)的投資者提供融券。
到了7月10日,證監會依法批准中證金融公司暫停轉融券業務的申請,自2024年7月11日起實施。同時,批准證券交易所將融券保證金比例由不得低於80%上調至100%,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參與融券的保證金比例由不得低於100%上調至120%,自7月22日起實施。
同樣依然是貫徹投資者爲本的監管理念,證監會2024年還發布了《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自10月8日起正式實施,全方位、系統性地對程序化交易(量化交易)進行監管,確保程序化交易活動遵循公平原則,不擾亂正常交易秩序,還特別強調了北向程序化交易將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進行管理。
NO.4 發佈減持新規,強化對股東減持行爲監管
證監會爲了加強監管、防範風險,並推動資本市場的高質量發展,發佈了《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和《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旨在全面完善減持規則體系,嚴格規範大股東尤其是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減持行爲,堅決防範繞道減持等市場行爲。
《減持管理辦法》主要規範大股東減持,規定特定情況下不得減持,要求大宗交易前預披露,大股東一致行動人須遵守減持限制。新規防止繞道減持,明確違規責任,強化上市公司及董秘義務。《持股變動規則》整合董監高減持規範,明確離婚分割股票後減持限制,優化股票買賣窗口期。
NO.5 《關於嚴格執行退市制度的意見》出爐
2024年,證監會鞏固深化常態化退市機制,制定併發布《關於嚴格執行退市制度的意見》,提出了科學設置嚴格的退市標準,打擊違法“保殼”“炒殼”行爲,並削減“殼”資源價值。同時,意見還提出了暢通多元化退市渠道,嚴格財務和交易指標類退市標準,並大力加強投資者保護,確保退市過程平穩有序。
爲了確保退市制度的有效實施,意見中還包含了一系列具體措施,如增加嚴重造假、多年連續造假的退市情形,加大績差公司退市力度,以及提供異議股東現金選擇權等保護措施。此外,意見還強調了加強監管執法工作,壓實會計師事務所責任,並堅持對退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高管違法違規行爲的追責。
NO.6 持續深化“科創板八條”
進一步支持新質生產力發展壯大成爲主旋律。2024年,證監會支持科技發展爲導向帶動關鍵制度創新,支持科技創新的監管體系,4月19日,證監會率先發布《資本市場服務科技企業高水平發展的十六項措施》,從上市融資、併購重組、債券發行、私募投資等全方位提出支持性舉措,更好服務科技創新,促進新質生產力發展;4月30日,證監會修改《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適度提高了對科創板擬上市企業的研發投入、發明專利數量及營業收入複合增長率要求,旨在引導科創企業更加重視科研投入和科研成果產業化。
到了6月19日,證監會發布《關於深化科創板改革服務科技創新和新質生產力發展的八條措施》,簡稱“科創板八條”。該措施旨在提升科創板對科技創新的支持能力,包括優化發行上市制度,增強對科技企業的包容性和精準性,以及強化對上市公司的監管,確保科創板專注於支持關鍵核心技術領域的“硬科技”企業。
NO.7 “併購六條”出臺化解痛點
“科創板八條”之外,市場同樣關注另一個“併購六條”。2024年9月24日,證監會發布了《關於深化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市場改革的意見》主要包括支持上市公司向新質生產力方向轉型升級、鼓勵上市公司加強產業整合、提高監管包容度、提升重組市場交易效率、提升中介機構服務水平、依法加強監管六大方面內容。
近年來,A 股市場的併購重組活動雖然有所增加,但整體活躍度仍有待提高。出臺 “併購六條” 可以爲併購重組市場提供更加寬鬆的政策環境,降低併購重組的難度和成本,激發市場的活力,吸引更多的企業參與併購重組,提高資本市場的資源配置效率。
NO.8 養老金制度、創新工具帶來資金增量
今年9月6日,中央金融辦、證監會聯合印發《關於推動中長期資金入市的指導意見》,經過一段時間努力,推動中長期資金投資規模和比例明顯提升,形成中長期資金更好發揮引領作用、投融資兩端發展更爲平衡、資本市場功能更好發揮的新局面。
在此基礎上,2024年10月中下旬,人民銀行推出了互換便利工具(SFISF)和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證監會加以配合支持,這兩項工具的實施爲A股市場引入了數千億增量資金,對市場流動性產生了積極影響。
養老金制度的全面鋪開同樣帶來增量。自12月15日起,在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均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也爲資本市場帶來了長期投資資金。
NO.9 調降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費率
2024年4月19日,證監會發布了《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證券交易費用管理規定》,自7月1日起實施,旨在降低交易成本,提升證券公司機構投資者服務能力,增加透明度,保護投資者權益,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從制度影響來看,將在2024年和2025年分別爲投資者節省32億元和64億元成本,累計節省近百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這一政策的主要影響個體在券商,也就在2024年,證監會發布《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計算標準規定》優化了券商投資股票、做市等業務的風險控制指標計算標準,同時,根據券商的風險管理水平,規定對風控指標分類調整係數進行了優化,支持合規穩健的證券公司提高資本使用效率,爲實體經濟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務。
NO.10 發佈擴大資本市場開放政策
統籌開放和安全,穩步擴大資本市場制度型開放,加強開放條件下的監管能力和風險防範能力建設,這也是2024年證監會的核心工作之一。2024年5月,證監會發布5項資本市場對港合作措施,進一步拓展優化滬深港通機制、助力香港鞏固提升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共同促進兩地資本市場協同發展。隨後,跨境理財通2.0落地,14家券商成爲首批試點參與跨境理財通的證券公司,目前業務運行平穩。
在此基礎上,12月20日,證監會發布了《香港互認基金管理規定》,以深化內地與香港資本市場的合作,滿足兩地投資者的跨境理財需求,並促進資本市場的高水平制度型開放。該規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實施,證監會繼續統籌開放與安全,穩步擴大資本市場制度型開放,並確保惠港措施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