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臨沂蘭山區義務教育及幼兒園招生,嚴禁這十大違規行爲
7月20日,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2024年蘭山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和幼兒園招生工作實施方案》。方案中明確,起始年級招生及編班要嚴格控制班額在55人以下,確保不產生新的大班額;有條件的學校可按照小學每班不超過45人、中學每班不超過50人編班。方案同時也發佈了招生工作“十項嚴禁”紀律。
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後,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爲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
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
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
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
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學校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爲招生依據,全面取消義務教育學校特長生招生。
嚴禁任何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要繼續堅持隨機派位方式,均衡編班、陽光分班並加強社會監督。
嚴禁初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考成績排名、宣傳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爲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嚴格排查並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據悉,區、鎮(街道、經開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設立舉報電話,暢通社會反映問題渠道,並及時處理來電來信。對違反招生紀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和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理。對於違反規定的民辦學校,將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客戶端高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