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3日崑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擬對建設項目環評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區擬對下列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擬作出審批決定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從即日起,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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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相關規定,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一、擬批准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序號
項目名稱
建設地點
建設單位
環評機構
項目概況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公衆參與情況
1
賽之易電子科技(崑山)有限公司年產塑料製品700萬件搬遷擴建項目
崑山開發區中心河路76號5#廠房
賽之易電子科技(崑山)有限公司
崑山智方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投資1200萬元,從崑山開發區星輝路550號2號房搬遷至開發區中心河路76號5#廠房,年產塑料製品1500萬件。
1.本項目生活污水接管排放至崑山開發區琨澄光電水質淨化有限公司。
2.建設單位應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廢氣治理措施,確保各類廢氣的處理效率及排氣筒高度達到《報告表》提出的要求,採取有效措施控制無組織廢氣排放。注塑、脫模廢氣經活性炭處理後排氣筒排放,粉碎機房粉碎廢氣通過布袋除塵器處理後無組織排放,注塑機旁配套粉碎機廢氣無組織排放。非甲烷總烴有組織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標準,廠界非甲烷總烴和顆粒物無組織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9標準,廠區內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2標準。
3.選用低噪聲設備,高噪聲設備須採取有效減振、隔聲、消聲等降噪措施併合理佈局,確保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區標準。
4.按“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落實各類固體廢物的收集、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危險廢物必須委託具備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進行處置,加強危險廢物的收集、運輸過程的環境管理。本項目固體廢物在廠內的堆放、貯存、轉移應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的規定要求,防止產生二次污染。自項目建成投產之日起,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並依法進行申報登記。
2
崑山隆吉塑膠五金有限公司年產塑料製品120萬件擴建項目
崑山開發區蓬溪南路58號
崑山隆吉塑膠五金有限公司
蘇州清泉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項目投資1100萬元,由崑山開發區蓬溪路東側搬遷至蓬溪南路58號,搬遷擴建後年產塑料製品150萬件、精密模具250套、五金加工30萬件。
1.本項目生活污水接管排放至崑山開發區琨澄光電水質淨化有限公司。
2.建設單位應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廢氣治理措施,確保各類廢氣的處理效率及排氣筒高度達到《報告表》提出的要求,採取有效措施控制無組織廢氣排放。注塑、脫模廢氣經活性炭處理後排氣筒排放,破碎和打磨廢氣經移動式集塵器處理後無組織排放。非甲烷總烴有組織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標準,廠界非甲烷總烴、顆粒物無組織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3標準,廠區內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2標準。
3.選用低噪聲設備,高噪聲設備須採取有效減振、隔聲、消聲等降噪措施併合理佈局,確保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區標準。
4.按“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落實各類固體廢物的收集、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危險廢物必須委託具備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進行處置,加強危險廢物的收集、運輸過程的環境管理。本項目固體廢物在廠內的堆放、貯存、轉移應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的規定要求,防止產生二次污染。自項目建成投產之日起,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並依法進行申報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