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年報多處數據披露錯誤 ST花王收監管警示函

8月5日晚,ST花王(603007)公告,公司於當日收到江蘇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簡稱《決定書》),因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中存在多處數據披露錯誤,江蘇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同時,ST花王還公告,公司副總經理徐旭升、監事楊斌提出辭職。

據公告,ST花王在今年4月29日晚披露的2023年年度報告中,第三節第五項“報告期內主要經營情況”中“主要銷售客戶及主要供應商情況”、第十節第一項“審計報告”中“應收款項和合同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準確性的關鍵審計事項”、第十節第七項“合併財務報表項目註釋”中“應收賬款”和“合同資產”、第十節第十九項“母公司財務報表主要項目註釋”中“應收賬款”部分存在多處數據披露錯誤,公司於2024年6月20日披露2023年年報更正公告。

《決定書》顯示,ST花王董事長兼總經理賀偉濤、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李洪斌未能勤勉盡責,確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違反了相關規定,對公司2023年年報相關披露不準確事項承擔主要責任。

江蘇證監局決定,對ST花王、賀偉濤、李洪斌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應認真學習證券法律法規,嚴格遵守信息披露等相關規定,充分吸取教訓,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做好公告文件複覈校對工作,杜絕再次出現類似問題,並於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並非該公司首次涉及處罰。今年3月8日,ST花王發佈公告,實控人肖國強因爲內幕交易被處罰,沒收違法所得約879萬元,並處以約2637萬元的罰款,共計罰沒約3516萬元。

更早前,2019年,在肖國強的組織、指使下,ST花王以項目備用金借款、支付供應商款項、預付供應商款項的名義劃出資金,並通過多箇中間方賬戶最終劃轉至肖國強、花王集團及利鑫進出口的賬戶,導致肖國強及其關聯方違規佔用上市公司資金共計8200萬元,佔2019年末經審計淨資產的6.54%。

由於ST花王未按規定在2019年年報中予以披露,遲至2021年4月30日才披露前述非經營資金佔用及整改情況。因此,證監會決定對ST花王給予警告,並處以120萬元罰款;對肖國強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罰款。

業績方面,今年上半年,ST花王面臨債務問題、營收減少等困境,業績持續虧損。據披露,公司上半年預計淨利潤爲-0.79億元至-0.53億元,同比下跌15.83%至72.65%;扣非淨利潤爲-0.8億元至-0.54億元。

ST花王表示,上半年公司因面臨債務問題,失去融資能力;供應商訴訟導致主要銀行賬戶被凍結,公司收款方式受到限制,回款難度加大,回款時間被拉長,這些客觀事實造成公司資金緊張,影響了項目的施工進度。目前,公司處於預重整工作推進中,預重整階段性工作已基本完成,目前尚有部分程序性事項仍需一定時間協調,公司將繼續積極配合臨時管理人加快推進預重整及重整事項。

ST花王進一步稱,通過實施重整,公司的流動性風險將會化解,公司的可持續經營能力和可持續盈利能力將得到增強及鞏固,公司的經營質量將明顯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