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福建男子跟情人同居,妻子先取其命再物理閹割,最終釀悲劇

幾乎大多數人在年輕的時候都曾幻想過婚姻,是得一良人攜手到白頭的平淡,還是談上一場轟轟戀戀的戀愛,每個人的想法都不盡相同。但唯一相似的就是,沒有人會料想到婚姻的結束會是因爲第三者的出現。

本案中在福建漳州打工的王小玉與丈夫趙國強結婚前同樣也是他人羨慕的金童玉玉,雖然兩人是通過相親走到一起,但這並沒有影響兩人的感情,一見鍾情的他們對彼此之間的愛戀愈加熱烈,沒多久就進入了婚姻殿堂。

可也正是這一對羨煞旁人的夫妻,最後卻造成了一場令人唏噓的結局:丈夫與情人同居,身爲妻子的王小玉先取其命再物理閹割,本該是幸福的兩人,最終釀成悲劇。

雖說出軌不可原諒,但如果僅僅只是因爲丈夫出軌,不僅將他殺害,還要實施物理閹割,手段未免過於殘忍。到底是什麼纔會讓王小玉一步步走到如此極端的地步呢?

雖說王小玉與趙國強婚前非常恩愛,可結婚後兩人居住在一起,雙方之間就開始產生了一些矛盾。一開始還只是小吵小鬧,時間一久,竟然上升到打罵。身爲丈夫的趙國強也從沒有因爲王小玉是自己的妻子,下手知情重,反而爲了泄憤一般將王小玉當成自己的出氣筒。

王小玉自然也不甘示弱,可每次都是她落於下風,就在兩人感情因爲頻繁爭吵爲將至冰點時,王小玉查出了身孕。趙國強擔心妻子情緒激動會影響到肚中的胎兒,爲了避免爭吵便全身心投入跑出租上。也就是在這段時間,趙國強染上了賭博。

孩子出世後沒多久,趙國強因爲在外欠下賭債無法償還,眼見要找到家裡來,擔心自己在街坊鄰居面前丟了面子,便直接向王小玉要錢。不說自己在孕期沒有問過趙國強一分錢,現如今還要向自己要錢,王小玉直接說自己沒錢。

趙國強直接說:“之前給你的嫁妝全部用完了嗎?”隨後便對王小玉動粗。也就是從這時起,只要王小玉不給錢給自己,趙國強立馬就會拳打腳踢,王小玉身上總是佈滿了傷痕,而她的容貌也以肉眼可見的速度憔悴起來。

王小玉期間不是沒有想過離婚,可看着年幼的孩子,爲了能夠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王小玉只好選擇一忍再忍。但人的忍耐總歸是有限度的,如果不及時發泄,等到爆發的時候將會產生不可預估的後果。

果然,2006年當王小玉得知丈夫竟然因爲嫌棄自己的容貌而在外找個了年輕漂亮的小情人時,愈加憤怒的王小玉陷入了極端,只要趙國強一回家,王小玉就會與他吵架,可她的這一行爲也將丈夫越推越遠。

享受着情人溫柔細語的對待與崇拜的趙國強,想着自己竟然在妻子那裡什麼都不是,爲了找回自己所謂的男人自尊,趙國強公然帶着情人回家一起同居。

本就是爲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所以王小玉纔會一忍再忍,甚至還當着自己十月懷胎的孩子的面,隨意使喚自己。如今自己在孩子營造的假象瞬間破幻,看着孩子震驚的模樣,當下王小玉提出了離婚。

趙國強雖然如此明目張膽地找情人,但骨子裡心思還是極爲傳統,認爲夫妻之間能不離婚就不離婚,否則會讓人看笑話。因此當王小玉提出離婚時,趙國強不僅嚴詞拒絕,甚至還直接威脅王小玉,如果離婚的話自己永遠都不會讓她看到孩子。

其實對於這種情況,王小玉完全可以上訴到法院,雖然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不過像趙國強這種在婚姻中存在重大過錯,因爲出軌導致夫妻感情破裂,那麼法院是會判決准許離婚。

除此之外,根據無過錯方原則以及考慮到有利於孩子的健康發展情況,相比起有暴力傾向以及出軌行爲的趙國強來說,法院極有可能會將孩子判給王小玉,那麼也就不存在趙國強不允許孩子與母親見面的說法。

可當時王小玉在長期的隱忍下,情緒已經陷入了極端,現如今還聽到丈夫用孩子來威脅自己,陷入癲狂狀態的她在2008年正月初四凌晨5點多,遭受完丈夫打罵的王小玉看着熟睡中的趙國強,拿了一把鐵錘一下又一下的朝着頭部錘去。

而這還並沒有讓王小玉解恨,剛好這時看見趙國強情人發過來的信息,已經殺紅眼的王小玉又拿了一把刀直接對趙國強實施物理閹割。好半晌意識清醒的王小玉,這才意識到自己犯了如此大的罪,深知自己也無臉面對孩子,王小玉選擇了投案自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小玉趁着趙國強熟睡時用鐵錘朝着其頭部砸去,當時已經存在了明確的殺人動機,並且也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事實,因此王小玉的行爲已經構成了故意殺人罪。

但在此次殺人犯罪中,被害人趙國強存在明顯過錯,不僅婚後出軌,還對王小玉進行打罵,讓王小玉出於極端情緒負有直接責任,因此一般不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除此之外,王小玉還存在自首情節,並獲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存在減輕處罰的情節。經過法院的審理,最終判處王小玉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一次次的忍耐,獲得的卻是得寸進尺。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這句話雖然是在告誡做人做事不要衝動而行,可王小玉的案件同樣也提出了質疑,婚姻到底給女人帶來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