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投票 僱主不放人去投票最高罰100萬
投票日爲法定休假日,僱主應讓當日原屬工作日且具投票權的勞工放假1日,同時照給工資。圖/新北市勞工局提供
第16任總統、副總統與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將在1月13日本週六登場,每一張票都是決定臺灣未來的關鍵,新北市勞工局指出,勞動部已指定投票日爲法定休假日,僱主應讓當日原屬工作日且具投票權的勞工放假1日,同時照給工資。另因投票權僅能於投票當日行使,僱主不可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違規可處2萬至100萬元罰鍰,並公佈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新北市勞工局表示,僱主可徵得勞工同意於投票日出勤工作,但仍應遵守不得妨礙勞工投票的基本原則,應就勞工投票路程遠近,給予勞工合理往返投票時間,並計給當日出勤工資。
勞工局表示,投票日出勤工資的計算方式,以月薪制勞工爲例,應就當日原屬工作日或休息日分爲下列兩種類型,當天原屬勞工工作日,以勞僱雙方原約定當天出勤8小時爲例,勞工外出投票3小時,返回工作5小時,僱主除應照給當日工資外,需再加給5小時工資。
若當天原屬勞工的休息日:比照休息日出勤標準,依勞工實際工作時數計算加班費,第1至2小時1⅓倍,第3至8小時1⅔倍,第9至12小時2⅔倍。
勞工局強調,實務上曾發現僱主要求勞工於投票日自行請特休或事假投票,或勞工當日出勤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導致勞工權益受損。若僱主未於投票日給予勞工休假或計給工資,可處2萬至100萬元罰鍰並公佈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提醒僱主切勿因一時疏忽而損及勞工權益,既傷荷包又損企業聲譽。
新北市選委會統計,2024新北投總統票人數有340萬2064人,較2020增加8萬605人,剛滿20歲具有選舉權公民數的首投族有4萬2609人;如果是20至24歲之間、首次具有總統選舉權有17萬585人。
新北市選委會呼籲,有投票權的民衆,在1月13日上午8時到下午4時,請踊躍前往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