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時3千元」只按摩沒嘿咻 惡男率衆砸店逼小姐脫衣下場出爐

林男因不滿未有性交易服務,竟率人砸店、圍堵小姐,命令她們將衣褲脫掉。(示意圖 / shutterstock)

桃園市一名42歲林姓男子於2021年7月至中壢某按摩工作室,以爲1小時3千元可以按摩兼性交易,未料卻僅獲得按摩服務。林男一氣之下率人砸店,更逼迫小姐脫衣就範,經店方報案,警方及時抵達現場,林男等人才未得逞。經桃園地院審理,認定林男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罪,判7月徒刑;期於5名共犯則各判4月至5月不等刑期。

據警方調查,林男2021年7月23日於論壇網站上發現「中壢現在服務中喔,等你約西施」之刊登廣告,後以廣告所載資訊與對方取得聯繫,相約見面提供服務。約定當日,林男攜員工潘男一同前往按摩室,二人心裡預想包括與小姐進行性交易,於是付費3千元,卻不想僅受小姐按摩服務1小時。

事後,林男一氣之下找來江男、陳男、康男、廖男4名男子,以及一名田姓少年,率衆返回按摩店算賬,除了扔擲雞蛋,按摩店上萬元裝潢,屋、內外的監視器鏡頭亦同時遭受破壞。

期間,林男等人甚至圍堵小姐,並以臺語命令她們將衣褲脫掉。所幸警方獲報後及時抵達現場,當場將林男等7人逮捕歸案。林男坦承犯行,稱店家不老實在先,他感覺被騙方纔憤而率人砸店,並表示讓小姐脫衣不過是氣頭話,並無其他目的。

經桃園地院審理,鑑於林男等人事發當下圍堵的按摩小姐中有一名未成年少女,因此認定林男行徑屬成年人與少年共同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罪。法官審酌,考量林男犯罪情節、犯後態度與前科,最終判他7月徒刑;其餘人等則依同罪分判4月至5月不等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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