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省份陸續出臺稅費徵管保障辦法,釋放什麼信號

稅務部門正與其他部門加強合作,強化稅費徵管,構建稅收共治新格局。

近日,重慶市人民政府公開了《重慶市稅費徵管和服務保障辦法》(下稱《辦法》),推出39條舉措以明確稅務等各方稅費徵管服務職責,以加強稅費徵管和服務保障,完善稅費治理機制,保護納稅人、繳費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該《辦法》今年8月1日施行。

第一財經記者統計發現,近年來寧夏、四川、江蘇、浙江、廣東、上海、福建、天津、安徽、陝西、山西、遼寧、貴州、新疆、甘肅、西藏及重慶等17個省份都出臺了類似的稅費徵管(及服務)保障文件。湖北、內蒙古等地今年也就當地稅費徵管文件對外公開徵求意見。

西南財經大學財稅學院教授李建軍告訴第一財經,目前不少省份制定類似的稅費徵管服務保障辦法,其共同之處在於稅費徵管和服務並重,既是保障稅費徵管入庫的辦法,又是保障納稅人繳費人權益,服務納稅人繳費人的辦法。

爲何地方近年都出臺稅費徵管服務保障辦法?

中南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教授田彬彬告訴第一財經,事實上早前不少省份都有稅收保障辦法文件,但隨着近年來社會保障費、部分非稅收入劃轉給稅務徵收,稅務不再僅限於徵管稅收。2021年中辦國辦發文進一步深化稅收徵管改革,要求加強部門協作、加強社會協同、強化稅收司法保障,持續深化拓展稅收共治格局等,因此在增強稅收法治等要求下,不少省份出臺新的徵管文件不僅涵蓋了稅,還包括了社保費、非稅,並明晰各方稅費徵管職責,加強各方信息共享,強化對納稅人、繳費人的服務保障。這相當於在此前各地稅收徵管保障文件的一個更新。

有地方司法部門在談及制定新的稅費徵管保障辦法時坦言,非稅等收入劃轉稅務徵收後,形成了“稅費並重”的徵收格局,但“稅主費輔”的保障局面仍未改變。後期稅務部門負責徵收的非稅項目還要擴圍,面對地方財政收入壓力,此前法規已經不能滿足稅務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單位深度協作配合的要求,需要藉助立法加以保障,這是保障組織稅費收入的迫切需要。

上述17個省份出臺稅費徵管(或服務)保障文件中,談及制定文件的目的主要有兩點,即加強稅費徵管工作以保障稅費收入,及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

各地稅費徵管保障文件中,明確了稅務及其他相關部門在稅收、非稅收入、社保費徵繳等方面職責,強化部門間信息共享,和其他部門對稅務工作的支持等,從而強化稅費徵管,理順稅費徵管工作機制,構建稅費共治新格局。

比如,《天津市稅費徵收保障辦法》明確,着力構建本市稅費信息資源統一共享交換常態化機制,要求有關部門將稅費徵繳所需信息按需或定期共享至“天津市信息資源統一共享交換平臺”,實現數據信息全面、準確、有效、可用。

李建軍表示,重慶上述《辦法》在稅費徵管和服務中注重協同,既有部門協同,又有稅企協同、與第三方協同,跨區域協同等等。其中《辦法》提出“推進川渝地區稅費政策趨同、執法標準統一、執法信息互通、執法結果互認,實現稅費徵管和服務一體化”,服務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國家戰略。

他表示,重慶上述《辦法》一大亮點,是強調數智化徵稅收費,從數智系統集成聯通、數據共享等對以數治稅管費提供了比較具體的依據,以技術和數據提升徵稅收費規範化,降低稅費徵納成本,優化營商環境。

加強稅費服務也是各省出臺稅費徵管新文件的一大亮點。

比如,《安徽省稅費徵管與服務保障辦法》明確稅費一體化服務機制、健全納稅服務機制、推進銀稅互動服務。並突出監督保障,明確政府責任、明確稅務部門自我約束、明確社會監督、審計、財政監督。

李建軍表示,重慶上述《辦法》明確鼓勵以納稅信息服務中小企業信貸,超越銀稅互動,爲稅務機關與金融機構合作創新服務中小微企業創造更多可能和空間。另外注重運用和解、調解等方式糾紛調處化解稅費爭議,以化解徵納矛盾,降低徵納成本、社會成本,提升稅費徵納質效。

田彬彬表示,中國稅收徵管逐步走向規範化,上述各地出臺相關文件也是稅費徵管規範化的一大體現,而企業等經營主體對此也有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