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年撞死3人「恐移送檢方」!外公11/11前未到案將遭通緝

▲15歲曾姓少年偷駕外祖父的車衝進臭豆腐店,造成3人死亡。(圖/翻攝畫面)

圖文/CTWANT

臺北市15歲曾姓少年於17日無照駕駛外公的汽車上路,結果導致3死2傷的重大車禍事件。由於車子是外公所有,且人正好在海外度假,因此警方也要求外公必須於11月11日前到案說明,否則將會依法通緝。除此之外,律師林宜儒分析,雖然依照年紀,曾姓少年此次犯案應是由少年法庭審理,但如果被認定犯罪情節重大,曾姓少年還是有可能被移送檢方。

綜合媒體報導指出,律師林宜儒表示,本次案件的刑事部分,由於少年年僅15歲,屬於未成年,原則上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由少年法庭審理,但若犯罪情節重大,仍有可能移送檢方進行偵查。

林宜儒律師解釋,這次事件的焦點在於,究竟屬於一般過失致死,還是「殺人的不確定故意」,也就是少年明知無照駕駛可能導致他人死傷,卻仍「覺得無所謂」。判斷是否構成不確定故意,需要從多個面向進行考量,包括無照駕駛的行爲與導致死亡之間的因果關係。

在民事責任方面,林宜儒律師表示,少年及其父母作爲法定代理人,將面臨侵權行爲的賠償責任。死者家屬有權要求少年及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賠償慰撫金,少年父親需承擔鉅額賠償。

此外,肇事車輛的車主爲少年的外公,因未妥善保管車輛,可能被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保險部分,由於少年屬於無照駕駛,保險公司在賠付後,有權向少年追討理賠金,初步估計賠償金額將達千萬元。

而有報導指出,在事發之後,少年的父親曾鞠躬道歉,表示「對不起大家,我不會教小孩,我會爲我兒子負責。」而其父爲少年父親聘請的兩名律師也跟着曝光,分別是過去曾是高虹安前法務主任陳昱愷的辯護律師辜得權,以及去年剛考上律師資格的跳級生的朱昱恆。

另外,人在國外的外公,由於車子被少年偷開走,所以外公也需負一定責任。警方於19日通知外公,要求他在10天內以證人身分到警局說明,扣除假日,外公必須在11月1日前到案說明,否則警方會有權於11月11日發佈通緝令。有親友表示,外公對此事十分痛心,預計會在這兩天從峇里島回到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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