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項舉措!河南支持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

日,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於支持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提出13條穩就業政策舉措,全力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

一、加大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力度。對招用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併爲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給予最長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高校畢業生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後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二、提高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能力。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並取得符合規定證書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組織青年和畢業年度學生參加企業新型學徒培訓,提高技能水平,按規定對承擔學徒培訓任務的企業和學校給予學徒培訓補貼。組織實施河南省就業指導骨幹教師“引領”計劃和就業專職輔導員“培育”計劃。組織青年求職能力實訓營,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開展模擬面試、簡歷診斷、職業規劃等互動教學,組織企業參觀、行業調研、崗位鍛鍊等體驗活動。

三、整合吸納就業補貼和擴崗補助政策。合併實施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和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對招用畢業年度及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簽訂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爲其足額繳納3個月以上的失業、工傷、職工養老保險費的企業,每招用1人按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支出,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餘備付期限不足1年時,從就業補助資金支出。政策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延續實施國有企業增人增資政策。激勵國有企業積極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對按照工資效益聯動機制確定的工資總額難以滿足擴大高校畢業生招聘需求的國有企業,經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或其他企業主管部門同意,統籌考慮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人數、自然減員情況和現有職工工資水平等因素,可給予一次性增人增資,核增部分據實計入工資總額並作爲下一年度工資總額預算基數。政策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五、着力穩定公共部門崗位規模。加快推進各類政策性崗位招錄(聘)進程,確保8月底前完成各類政策性崗位招錄(聘)高校畢業生20萬人計劃。2024年事業單位空缺崗位主要用於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含擇業期內高校畢業生)。統籌推動其他基層服務項目實施,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實際適當擴大招募規模。結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適應基層治理模式創新需要,挖掘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社會工作、司法輔助、科研助理等基層就業機會。對到基層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落實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高定工資、提前轉正定級等政策,暢通職業發展通道。

六、支持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強化青年創業支持,構建創業信息發佈、政策諮詢、流程辦理、孵化服務等全週期服務機制,推進創業服務集成辦理。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按規定落實一次性創業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稅費減免等政策。進一步完善創業孵化基地、大學科技園等創業載體建設運營支持措施,鼓勵各類創業載體提供一定比例的孵化空間免費向大學生創新創業團隊開放。開展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保障青年靈活就業合法權益。

七、強化優化招聘對接服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牽頭建立健全招聘信息歸集發佈機制,組織公共就業服務進校園,開展政策宣傳、校園招聘、指導培訓等活動。對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及其與高校開展的校園招聘活動按規定給予補助。對就業壓力大的高校開展結對幫扶,定向送資源、送崗位、送服務。組織開展“10+N”公共就業服務活動,將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羣體作爲服務重點,普遍設立招聘專區。加密加大招聘頻次力度,組織開展“職”在河南、“豫薦未來•青春啓航”等系列招聘活動,高校畢業生集中的地區每週至少舉辦一次專業性招聘、每月至少舉辦一次綜合性招聘。強化數字賦能,建設河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系統,推進線上線下一體服務,探索崗位發佈、組織對接、面試洽談等“一站式”在線服務,便利青年求職應聘。

八、實施先進製造業促就業行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部門要加強與工信等部門信息銜接和工作協同,及時彙總發佈本地區先進製造業企業招聘用工情況和畢業生生源信息,建立完善人才供需對接機制,打包辦理支持企業吸納就業和助力人才發展系列政策。各高校要積極到先進製造業企業開展訪企拓崗、開展畢業生觀摩體驗等活動。將先進製造業企業納入全省重點企業用工服務保障範圍,及時提供勞動用工諮詢、招聘信息發佈、用工指導等服務。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在先進製造業企業集中的園區設立就業服務站點。建立先進製造業企業集羣職稱評審“綠色通道”,賦予相關企業高層次人才舉薦權,推動具備條件的先進製造業企業試點開展高級職稱自主評審。

九、實施十萬就業見習崗位募集計劃。支持企業、政府投資項目、事業單位開展就業見習,更多開發科研類、技術類、管理類、社會服務類見習崗位。2024年起,每年募集不少於10萬個就業見習崗位,鼓勵見習單位爲見習人員購買商業保險,按規定給予就業見習補貼。對見習期未滿與見習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剩餘期限見習補貼,政策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十、實施離校未就業服務攻堅行動。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強化高校畢業生離校前後信息服務銜接。各高校要落實高校畢業生去向登記制度,將就業去向登記作爲高校爲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的重要環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與未就業畢業生普遍聯繫,推進公共就業服務公開和實名制就業服務落實,對有就業意願的,免費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職業指導、3次崗位推薦、1次職業培訓或見習機會。

十一、實施就業困難青年專項幫扶行動。強化困難高校畢業生結對幫扶,加強與農業農村、殘聯部門信息共享,及時將脫貧家庭畢業生、殘疾畢業生、長期失業青年、求職補貼發放對象納入幫扶臺賬,制定專項計劃,組織開展全方位的幫扶,推動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向其延伸,針對性提供高質量崗位信息。對通過市場渠道確實難以實現就業的困難青年,優先提供就業見習實習崗位實踐鍛鍊,符合條件的可通過公益性崗位兜底安置。

十二、高效辦成高校畢業生就業一件事。統籌就業與人才政策服務事項,公開辦理流程,明確辦理時限,加快辦理進度,推進檔案接收、補貼申領、社保繳納、落戶手續等政策服務“一件事打包辦”。鼓勵各地進一步完善人才引育政策,在住房、收入等方面給予求職就業的畢業生補貼傾斜,爲青年就業提供便利。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進一步完善服務功能,普遍設立青年就業服務窗口,有條件的地區要依託零工市場(零工驛站)、家門口就業服務站等現有資源建設一批青年就業驛站,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提供一站式服務。

十三、加強就業權益維護。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依法查處虛假招聘、違規收費、售賣就業協議、“黑中介”、“培訓貸”等違法違規行爲,規範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加強就業權益知識普及和勞動就業政策法規宣講,在招聘會現場、服務大廳和相關網站發佈防範求職陷阱的專門提示、典型案例、維權警示和投訴渠道,及時發佈發放就業政策清單,增強高校畢業生等青年風險防範意識、權益保護意識。加強公共就業服務活動和各類校園招聘活動參與企業資質及崗位審覈,避免不合理招聘信息。

河南要求,各地要提高思想認識和政治站位,把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工作擺在更加突出位置,作爲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目標、爲民辦實事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健全組織領導、政策協同、目標考覈、資金保障、激勵問責一體化工作推進機制,充分調動發揮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社會組織參與就業服務的積極作用,細化實施方案,明確職責分工、時間進度和工作要求。要細化完善政策,結合實際優化調整本地促進青年就業政策,能出早出、應出盡出,推動惠企利民。要加強協同配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工作統籌協調,建立工作調度機制,強化人員保障,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地見效;教育部門要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配合相關部門落實落細各項促就業政策;財政部門要做好就業補助資金保障,支持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政策落實。要強化宣傳引導,加強對本地促進青年就業創業政策、經驗做法和典型的宣傳,營造良好有序的就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