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房地產新聞發佈會的“4-4-2陣型”
(圖片來源:國新網)
四個取消:
1.取消限購
2.取消限售
3.取消限價
4.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
普宅與非普宅兩者的區別在於,個人出售2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徵增值稅;個人出售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宅,差額徵收增值稅。現在兩者不區分,2年以上的,差額免徵增值稅。
四個降低:
1.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0.25%
2.降低住房貸款首付比例——
一套和二套房貸首付比例都是15%
3.降低存量貸款利率——
房貸利率是由貸款市場報價和加點幅度構成,本次降低的是加點幅度,加點幅度下限高於-30個基點(1個基點=0.01%)的統一下降至-30個基點。
舉例來說就是:某市原來的加點幅度是50個基點,現在下調至-30個基點。即從+50個基點降到-30個基點,總降幅爲80個基點。但是具體執行還是由各個地方和銀行自住決定。
4.降低“賣舊買新”換購住房的稅費負擔
舉例來說就是:你花100萬買的房子現在賣了200萬,應該繳20萬的稅;但是如果你在賣房後的一年之內購買了200萬以上的房子,那麼這已經繳納20萬會全額退還給你。
兩個增加:
1.通過貨幣化安置等方式,新增100萬套城中村改造和危舊房改造
2015年叫棚改貨幣化,現在改個名字。貨幣化安置相比實物安置更容易被接受,可以刺激購房需求從而降低商品房庫存;通常城中村和舊房所處的地段都不錯,如果能成功改造,就能釋放出一批優質地塊,這些優質地塊可以拉高整體房價,提高政府、城投和開發商的收入;改造後必然會有相關配套的基建,這也能拉動經濟。
2015年是600萬套,現在是100萬套,規模較小,效果有限。最重要的是錢從哪來沒有進一步說明。
2.年底前,將“白名單”項目的信貸規模增加到4萬億
所謂白名單項目通俗來講就是:看項目不看公司,哪怕再爛的公司手上也會有一些優質項目。因爲如果看公司的話,絕大多數公司都達不到白名單的要求。
這個“白名單”標準需要精準把控,標準過高會導致錢投不出去,而標準過低又會增加投錢的風險。住建部和金融監管總局不願承擔這個責任,承辦的銀行更不願承擔這個責任,所以推進速度較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