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女童瘋「鬥內直播主」...偷刷卡打賞900萬!只能拿回13萬虧慘

▲10歲女童沉迷直播平臺狂鬥內200萬。(圖/翻攝自微博)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小孩子上網到底都在做什麼?大人可能要多留心比較好,深圳一名10歲的女童從去年開始沉迷於直播平臺,並且拿媽媽信用卡狂刷,「打賞」好幾位直播主,前後加起來花了將近200萬元(約臺幣923萬)。家長髮現後想要求直播平臺退錢,卻被告知只退3萬元(約臺幣13萬)。

這名11歲女孩洋洋化名)從去年11月起就一直沉迷在直播平臺「克拉克拉」,其中有4位主播經常要求她鬥內,而她也知道媽媽的信用卡密碼,於是偷偷用存在手機裡的4張信用卡來刷卡,打賞給主播,直到其中一張額度50萬的信用卡被刷爆,銀行打電話通知,家人才發現,而此時打賞的總額已經超過將近200萬。

在洋洋寫的檢討書中提到,她會稱直播主「哥哥」或「姐姐」,其中一個更是直呼對方「媽媽」,該直播主也稱她女兒。她與主播之間互相噓寒問暖,其中一則訊息寫道,「哥哥一直都把你當成一個很好很好的妹妹,想盡方法讓你能夠在這個平臺玩得更開心、更快樂。你來我這兒,我又不是說一定會問你要禮物,其實你來了,看我一眼,我就覺得很開心」。

▲直播主哥哥姊姊用好話慫恿女童打賞。(圖/翻攝自微博)

根據聊天記錄顯示的內容,洋洋還會把學校作業發給主播,讓「哥哥姐姐」幫她做,事實上從作業題目的難易度中,主播們應該就可判斷洋洋是一個未成年人。事件爆發後,洋洋的一名「哥哥」表示,主播們相互認識,他們之間有個羣組,會一起商量如何騙洋洋。洋洋的家人發現,這個直播平臺對於用戶註冊消費並沒有任何審覈機制,可以通過很多方式隨意註冊消費。他們準備對直播平臺提起訴訟,希望能要回這些打賞的錢。法律專家則表示,如果家長想要回錢,就要證明打賞由未成年人實施,監護人並不知情,這些可以通過未成年人的供詞或聊天記錄取得證據

這家人的律師表示,該直播平臺原先答應會退一部分的錢,之後又改口說只能退大約3萬元,也就是女童加值的餘額,但他們不接受這個提議,要求全退,對方強硬說只能這樣否則不談了,之後一直以主管開會、出差等理由拖延時間,他們已經將資料蒐集齊全,以進行更多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