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侵佔收視費1.68億 聯維有線董座被訴

臺北地檢署

主要經營北市萬華區、中正區的有線電視上市公司「聯維有線」負責人李錫欽,涉嫌向收視戶收取當期或逾期收視費,存入特助的私人帳戶,10年侵佔收視費約1.68億元,致頻道商蒙受收視費分潤損失,事後李認罪並繳回部分犯罪所得,臺北地檢署27日依違反《證交法》財報不實、侵佔等罪起訴李。

檢調懷疑,李自2011年起至去年3月,指示集團「客戶帳務組」相關人員,親赴收視戶收取當期或逾期收視費現金,逐日彙整後交由集團財會人員,再不定期存入李的吳姓特助(已歿)個人帳戶。李另指示聯維集團櫃檯人員,將臨櫃收取的收視費,存入吳姓特助帳戶,並未繳回公司遭李侵佔。

檢方發現,聯維2021年的半年財報,會計師曾掌握李挪移公司款項,並於財報上敘明該筆錢被董事長拿走,無法評估有對董事長收回的可能性,因此認列損失。

檢方調查,李辯稱,會把錢領出來,要跟頻道商談費率,頻道商若看到公司有賺錢,費率就會拉高,會算得比較貴,股東則證稱,僅是借名登記,公司爲李個人所有。

根據官網資料,聯維集團前身爲萬華有線播送系統,1980年成立後營運迄今,1996年獲行政院新聞局頒發有線電視籌設許可,目前爲萬華區、中正區最具知名度的有線電視媒體,近年更發展數位加值、電商、新媒體等各事業。

聯維因涉及此案,NCC委員會今年2月決議,要求聯維於8月20日前,完成現任董事長李錫欽與2名監察人之變更,創下NCC成立以來,系統臺董監遭限期變更之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