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倍代價!轉運站座位見一盒鳳梨酥 他「拿走吃光光」慘賠4千

10倍代價!見轉運站座位上一盒鳳梨酥 ,他「拿走吃光光」慘賠4千。(達志影像)

一名江姓男子在臺北轉運站月臺見到座位區上放置一盒鳳梨酥,於是自行取走後,到一旁全部吃光。未料失主事後前往找尋未果,請求站員協助調閱監視器,才發現被江男拿走,氣得失主報警提告。士林地院簡易庭審理後,認爲江男涉犯侵佔遺失物罪,判處罰金4000元,得易服勞役4日。

根據判決書,江男於民國111年6月29日中午12時4分許,在臺北轉運站3樓306月臺前,見到座位區上放置一盒鳳梨酥,於是順手拿走後,自己將一整盒鳳梨酥吃光殆盡。

將鳳梨酥不慎遺留在座位上的男子,事後想起,於是趕回現場尋找,卻發現鳳梨酥早已不翼而飛,於是請求轉運站員協助調閱錄影帶,發現是遭人拿走,於是報警處理。

法官審理後認爲,江男不思以合法途徑獲取財物,將告訴人未注意而遺失之鳳梨酥1盒侵佔入己,行爲不可取,但念在江男犯後坦承犯行,判處罰金4000元,得易服勞役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