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6地震捐款遭不當使用 文化局駁斥依法復原公共建物
位於潔西艾美酒店(東洋廣場)旁閒置多年的老建物,近期監察院花蓮審計室提出,文化局動用0206捐款修繕缺乏適正合理。老屋整建後外觀如新。(王志偉攝)
文化局計劃,翻新的老舊建物,外觀會裝置公共藝術造型,預計年底規劃做新創青年藝術藝廊,讓老屋年輕、活化。(王志偉攝)
花蓮市鬧區一棟近50年老舊公有建物,被文化局用0206捐款修繕建物,遭審計部花蓮縣審計室質疑缺乏適正合理性,花蓮縣議員魏嘉賢認爲,這棟老建物在震災前後都非法定文化資產,也無災損提報列管紀錄,卻能動支善款補助,讓人起疑;文化局長吳勁毅迴應,比照臺南地震善款做法,除匡列賑災款項對象外,委員會有決定權,若有剩款可依防災法復原公共建物。
審計部花蓮縣審計室上週到花蓮縣議會,針對縣府111年度預算進行審定報告,提出預算執行缺失,其中有關縣府運用0206震災捐款修繕公有建物復興街55號案提出缺失與正當性,此案引起議員關切和不滿,紛紛要求縣府必須確實檢討改進。
魏嘉賢指出,依據審計室所提,災害防救法36條、45條與內政部消防署相關函釋等規定,捐款運用規範須與災民救助直接有關等項,以符合善款用作「災後復原重建」的原則。復興街老建物在2018年0206震災前後皆非法定文化資產,也無災損提報列管危樓紀錄,卻於震災後3年申請建物因受0206災損復原補助。
魏嘉賢表示,該棟建齡超過45年長期處於閒置,2021年才因修繕申請建並拆執照及補領使用執照的紀錄,這表示過去45年間該建築都未曾有過合於建築法的修繕紀錄,0206發生也未曾有過災損提報危樓列管紀錄,文化局申請捐款支應修繕的確具有疑義,也關係到捐款人與人民對於政府信任度的問題。
面對議員質疑,文化局長吳勁毅說,0206委員會開到19次後全部結束,轉成立花蓮縣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專戶管理運用委員會,在第17次會議紀錄中討論,有關災民救助重建的所有計劃都已經確認,金額都已匡列,剩下的經費,可比照臺南賑災款項做法,用於處理公共建設的空間。
他說,消防署給臺南市議會的函示,只要善款人沒有指定用途,可依「災害防救法」第37條第12項用在公共建設復原重建,因此文化局提案申請685萬元修繕經費修繕復興街55號舊警察宿舍。
吳勁毅說,這棟老建物於2018年撥由文化局負責,因無人居住,所以也不會在0206的時候有人提出有關結構鑑定,但他多次查看,房子樑柱結構全都有問題,顯然與地震有關,當時文化局也有反映,無法回朔證明是哪一地震主因。
他說,文化局已計劃,建物外會裝置公共藝術造型,因空間只有約10多坪,文化局預計年底規劃做新創青年藝術藝廊,讓老屋年輕、活化。